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重新申报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西昌卷烟厂生产的“凉烟”(州庆版)牌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已核定的19.72元/条,调整为18.74元/条,自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
你局《关于重新申报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西昌卷烟厂生产的“凉烟”(州庆版)牌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已核定的19.72元/条,调整为18.74元/条,自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