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口退税提供专用税票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1998]6号 发文日期:1998-01-07 阅读次数:2696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口退税提供专用税票问题的请示》(京国税进字[1997]4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中国港湾建设总公司、中国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要求对其1996年从国内采购用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免于提供专用税票问题。考虑到上述出口货物已经实现采购并出口的实际情况,特案批准对其1996年申报退税508万元,免于提供专用税票。1997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须按法规提供专用税票。

  二、关于用于补充施工机械需要的零配件、易损件出口退税免于提供专用税票问题。考虑到这些货物品种多规格且型号繁杂,一般从流通企业采购,无法取得专用税票的实际情况,特准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免于提供专用税票。请你局加强对对外承包工程公司从流通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退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严肃处理。

  以上请遵照执行。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