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5家图书进出口公司2001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增值税额度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1]42号 发文日期:2001-04-05 阅读次数:4215次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五家图书进出口公司2001年度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将各公司免税额度通知如下:

  1.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2630万美元,其中:从北京海关进口2180万美元,上海海关进口260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80万美元,西安海关进口100万美元,深圳海关进口10万美元。

  2.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215万美元,其中:从北京海关进口135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80万美元。

  3.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1140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945万美元,深圳九龙海关195万美元。

  4.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69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52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5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12万美元。

  5.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589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260万美元,天津塘沽海关进口147万美元,深圳海关进口38万美元,上海海关进口114万美元,大连海关进口10万美元。

  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