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杭州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2006]236号 发文日期:2006-03-03 阅读次数:4672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杭州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请示》(浙国税外[2006]2号)收悉,批复如下:
  杭州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2003年经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IP数据通信系统设备、网关、网管系统及配套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其主导产品路由器、网络交换机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电子信息”中“交换设备”(序号:01050103)范围。2005年,该公司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杭州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8-06-06]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7-05-27]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7-03-21]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7-03-21]
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2017-03-17]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