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北方四省重组改制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6]27号 发文日期:2006-03-15 阅读次数:3813次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有关企业重组改制的精神,为支持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的顺利进行,现将该集团公司对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以下简称北方四省)电信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起到2011,对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收购的北方四省电信业务资产中,每年从递延收益中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市话初装费,暂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市话初装费收入应全额转为任意公积金,并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作为股息红利分配。如进行分配,应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集团公司此次重组改制过程中,其所属的北方四省的电信业务资产评估增值25.81亿元应缴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集团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作为国有资本金;资产评估减值68.99亿元部分,作为国有资本金减值,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收购北方四省的上述电信业务资产,可按评估后的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8-06-06]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7-05-27]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7-03-21]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7-03-21]
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2017-03-17]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