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公布21家企业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文号:农经发[2005]8号 发文日期:2005-07-07 阅读次数:2751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厅(局)、农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的规定,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初审的基础上,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同时,递补辽源金昌企业集团公司等2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为统一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工作,按照第六次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的意见,对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由原来的2005年底推迟到2006年底,与第二次监测到期的37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一并进行。在这期间,第三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变,继续享受有关政策。


  附件:2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递补企业名单

农业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五年七月七日

 

2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递补企业名单

  辽源金昌企业集团公司
  长春金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阳霖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
  湖北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大海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自贡市华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阿坝牦牛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康星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大理东亚乳业有限公司
  武威市黄羊红太阳面粉厂
  宁夏农垦贺兰山清真肉羊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省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芳香植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红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