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3]448号 发文日期:2003-04-30 阅读次数:1876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是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支持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的发展,现将该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所属的14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在2003年度由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2003年度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
  当地国家税务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l  中国抽纱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2  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
  3  中艺编织品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4  中艺国际储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5  中艺国际广告展览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6  中艺华龙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7  中艺家具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8  中艺金朝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9  中艺进出口实业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lo  中艺礼品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11  中艺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12  中艺名人艺术珍品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13  中艺陶瓷贸易实业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14  中国抽纱北京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2005-04-05]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