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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征订《国家税务总局公报》的紧急通知
文号:国税办函[2003]397号 发文日期:2003-10-09 阅读次数:1984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今后各类政府政报、公报、文告等一律实行免费赠阅。总局在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送的总局机关报刊清理整顿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以下简称《总局公报》)实行免费赠阅,目前正在等待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复。近来,总局办公厅不断接到一些地方税务机关的电话,询问《总局公报》是否继续面向社会征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现就《总局公报》征订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各级税务机关今后不再组织《总局公报》的征订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公报〉宣传推荐和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702号)同时停止执行。
    在国家关于免费赠阅公报政策规定出台前各地已经征订的2004年《总局公报》如何处理问题,待总局办公厅请示有关主管部门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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