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发〈2003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03]4号)要求,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实际情况,现将2003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建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决算编报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决算编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做好建设单位资金清理、账务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决算报表,保证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决算报表录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报表内容 (一)2003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本套报表由封面、主表和补充表组成。主表共6张(财建01-06表),补充表1张(税建补01表)。 (二)2003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统计表(基建统计表1-表6)。 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统计表应分别填报和汇总,分别写出报表说明。 三、报送内容、时间及方式 2003年度基建决算报表工作应于2004年2月22日前完成,各省报送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数据软盘(含基层单位数据)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统计表、软盘各一份。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表软件。报表采用《2003年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报送。 (二)在编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联系。 《2003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 电话:010-63417243 《2003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统计表》 电话:010-63417290
附件:1.《2003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略) 2.《2003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略) 3.《2003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统计表》(略) 4.《2003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统计表编制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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