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业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序号 税号 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名称 1 28342110 肥料用硝酸钾 2 31042090 氯化钾 3 31043000 硫酸钾 4 31052000 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5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肥效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业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