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对大连造船厂远洋内销船退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财驻大监字[200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将国家给予内销远洋船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大连造船厂2000年1-8月》(财税字[1997]88号)规定的公式,计算增值税返还税额,由你办办理返还手续。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