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台湾雇员取得安家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发[1990]1337号 发文日期:1990-10-30 阅读次数:5280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ly  
 

广东省税务局:
  1990年10月4日粤税发[1990]552号<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的台湾雇员取得安家费收入应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XXX有限公司的台湾雇员按月从公司领取的补助性质的安家费,属于其每月提供劳务收入的一部分,应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