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缴纳所得税的补充通知
文号:国税函发[1995]438号 发文日期:1995-08-14 阅读次数:5776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河北、陕西、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北京、上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关于统一缴纳所得税的补充请示,要求增补12户企业由该集团公司统一缴纳所得税。考虑到该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重型集团公司投资举办的6户100%控股的紧密层企业(名单附后)在1995年度内由集团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名单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 [2019-04-12]
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的公告 [2019-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018-12-29]
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8-07-10]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018-05-25]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