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陕西、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北京、上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关于统一缴纳所得税的补充请示,要求增补12户企业由该集团公司统一缴纳所得税。考虑到该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重型集团公司投资举办的6户100%控股的紧密层企业(名单附后)在1995年度内由集团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