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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发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格式的通知》
文号:沪财会[1998]63号 发文日期:1998-04-17 阅读次数:4997次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编辑:Gary  
 

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各区县财政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市财政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审计行为,明确审计责任,根据市财政局沪财会(1998)5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审计报告格式",各执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都应按此格式的要求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
  特此通知。
  附:审计报告格式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审 计 报 告 格 式
  ××公司:
  我们根据《上海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企业进行了××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根据《办法》规定的审计内容,审计了××企业××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年度的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企业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并以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作为审计意见的依据。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子分公司情况)、主要投资者、所执行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财税隶属关系、上年度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以及反映企业特点的或与本次审计相关的重要情况。
  二、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审计的范围
  1、母公司
  2、子公司抽查面
  (二)审计的重点
  (三)采用的审计方法
  送达审计、实地审计
  三、应予调整的事项。
  (一)涉及税收的调整事项;
  (二)损益类调整事项;
  (三)不涉及损益的重分类调整事项;
  (四)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
  (上述调整事项应逐一列出内容、金额和调整分录。)
  以上调整共应增(减)利润净额元。
  经上述调整后,企业的会计数据符合两则两制的要求,反映的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及一致性原则。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及未使用固定资产占固定资产的比重;
  (二)长期投资占净资产的比例;
  (三)是否足额上缴各种税收及附加,有无少交、长期拖欠情况(有税务师的事务所必须披露);
  (四)存放时间超过三年的存货金额及占整个企业存货的比重;
  (五)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以及收款时间超过三年及逾期超过三年的应收外汇帐款的金额,占应收帐款的比重、收款方式、帐面汇率等;
  (六)递延资产的发生和摊销情况;
  (七)发生的各类损失,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对外担保损失等;
  (八)上年度财政批复调整事项的未执行情况;
  (九)因企业核算混乱、资料不齐而无法确认、评价应予揭示的事项;
  (十)发现的其他重大问题,如潜在的资产损失、自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期间发生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的重大期后事项或损失等;
  (十一)当企业对本报告提出存有异议的书面意见时,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坚持意见的理由。
  五、内部管理建议。
  ××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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