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综合反映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我们在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了《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1996年起试行。请将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函告我们,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1.资产负债率:用于衡量企业负债水平的情况。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用于衡量企业偿付即将到期的短期债务的能力。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指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立即用于偿付短期债务的能力。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应收帐款周转率:反映企业应收帐款的流动程度。
应收帐款周转率(房地产)=赊销收入净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
平均应收帐款余额=期初应收帐款+期末应收帐款/2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360/应收帐款周转率
应收工程款拖欠率(施工)=应收工程款/工程结算收入×100%
4.存货周转率: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
存货周转率=工程成本或全部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
平均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注:工程成本适用于施工企业,销售成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5.产值利润率:衡量企业每完成百元产值可实现多少利润。
产值利润率(施工)=利润总额/企业总产值×100%
6.销售利润率:衡量企业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
销售利润率(房地产)=利润总额/销售总额×100%
7.工程结算收入利润率:衡量企业工程结算收入的收益水平。
工程结算收入利润率(施工)=利润总额/工程结算收入×100%
8.资本收益率:衡量企业运用投资者投入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100%
9.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在企业营运中的完整性和保全性。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客观因素影响所有者权益增减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10.社会贡献率:反映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
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指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11.社会积累率:衡量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中上交国家财政的比例与能力。
社会积累率=上交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100%
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应交其他税收
上述所列财务评价指标,凡指标下列“施工”或“房地产”字样的,指适用于施工企业或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凡指标下未列“施工”或“房地产”字样的,适用于两个行业的企业。
补充说明: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2003)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