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40号),我会监制了《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农村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现将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营销员展业证》和《农村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由中国保监会监制,保险公司订购和发放,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证书的登记注册工作,各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二、《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监制,各保监局发放和管理。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获得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版本不变。
三、《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监制,保险公司订购、发放和管理。
四、对于已经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保险营销员、以及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管理试点地区的农村保险营销员的旧证换发工作,各保监局可以根据地区实际确定旧证换发的过渡期。
五、《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印刷费用由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与证书印刷厂统一结算;发证收费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证人民币5元),并全部上缴中国保监会财政汇缴专户。各保监局于每年年终将全年资格证书订购数量汇总报保监会财会部。开户名称:中国保监会—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东单支行;银行帐号:7112410189800000130.
六、其他证书的定价为每证5元,印刷厂家为:保联印制(北京)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7号院6号楼2103室(100055);联系人:李丹凤;电话:(010)58378190;传真:(010)58378180.
附件:证书编码规则
二○○六年七月六
附件:
证书编码规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码规则
考试年份 |
考试月份 |
区域代码 |
获取方式 |
变更码 |
流水号 |
4位 |
2位 |
6位 |
1位 |
1位 |
6位 |
注1:获取方式包括笔试、电子化和直接授予三类,代码分别为0;9;6。
注2:变更码为证书丢失或毁坏,重新申请证书时使用。
注3:流水号是每月重新排序号。
例1:20060111000000000001
说明:此证书是在2006年1月份,北京地区通过了纸质考试取得的证书。
例2:20060111000001000001
说明:此证书因为丢失或毁坏一次,重新生成了证号。
二、《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编码规则
区域代码 |
公司代码 |
变更码 |
流水号 |
6位 |
4位 |
2位 |
6位 |
例:110000300100000001
说明:此证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三、《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编码规则
农村保险营销员标识 |
授予
年份 |
授予
月份 |
区域
代码 |
获取方式 |
变更码 |
流水号 |
N |
4位 |
2位 |
6位 |
1位 |
1位 |
6位 |
注1:获取方式包括笔试、电子化和直接授予三类,代码分别为0;9;6。
例:N20060111000060000001
说明:此证书是在2006年1月份,由北京保监局授予的证书。
四、《农村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编码规则
农村营销员标识 |
区域代码 |
公司代码 |
变更码 |
流水号 |
N |
6位 |
4位 |
2位 |
6位 |
例:N110000300100000001
说明:此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发放的农村营销员展业证书
备注:为保证证号编码的一致性,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及保险公司代码请咨询管理系统的软件服务商(服务电话:0755-86169303/0755-8616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