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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文号:保监发[2004]25号 发文日期:2004-04-01 阅读次数:1593次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辑:lily  
 

各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已经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局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二、各保监局内部处室设置方案须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实施。

  三、在实施过程中,各保监局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监管局(简称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履行辖区内保险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职责

  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定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五)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八)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

  (九)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中国保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各保监局一般内设六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拟订保监局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日常办公;督办局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组织承办重要会议;负责保监局公文处理工作,对各类公文进行核稿,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发布保监局对外新闻和信息;负责向保监会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保监局工作信息和当地保险业重要情况;受理保险业务方面的信访投诉工作;负责承办有关的法律事务,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负责研究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保监会反馈意见,提出法律建议;负责保监局的档案、机要、保密及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保监局行政后勤、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保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决算;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负责保监局的外事管理;管理外资保险机构驻当地代表处的有关事务;承办地方有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根据中国保监会党委工作规则,负责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产保险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承办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财产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和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财产保险条款及费率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财产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三)人身保险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人寿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人寿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承办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人身保险条款及费率(含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四)保险中介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行为,会同有关处室检查规范营销员及兼业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承办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承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负责组织辖区内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工作;研究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五)统计研究处

  归口管理当地保险业统计资料和数据,汇总、编制和报送全辖区保险业数据、报表,对保险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向保监会报送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向办公室提供对外发布和报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保险业统计数据;负责维护和管理保监局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部网站,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的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维护保监局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保监局的计算机设备;研究、拟订当地保险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调研、分析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研究监管工作和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保监局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处、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拟订保监局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保监局的人员调配、考核任免、人员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保监局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保监局党的思想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群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保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中国保监会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承办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估的有关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保监局根据自身实际,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二)各保监局的人员编制,由中国保监会另行下达。

  (三)各保监局内设处室的领导职数原则上为一正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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