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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函
文号:保监办函[2003]73号 发文日期:2003-05-10 阅读次数:2196次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辑:lily  
 

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规范无赔款优待管理问题的通知的回复》(沪美亚[2003]17号)文收悉,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车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该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得以无赔款优待名义违规退费、变相降价。

  三、你公司应将该标准和计算方法张贴在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严禁误导和歧视消费者。

  附件: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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