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附属机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
鉴于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职能发生变化,为明确临时出国(境)手续,加快出访手续的办理,保证团组如期成行,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与原保人〔1993〕287号文件相悖之处,以本文为准。
一、有关的职能部门
(一)出访部门负责立项、报批、选人并根据呈批件及有关材料填写出国任务签报。
(二)人事部门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批件。
(三)国际部审核、出具出国任务批件(通知书、确认书),并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子公司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分公司经理室成员和集团公司机关人员的出访审批。
二、办理出国(境)手续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访。
由国际部拟定出访计划,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报我驻外使领馆,如无异议,上报人民银行、外交部,赴港、澳者须会签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总经理出访还需报国务院批准,国际部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二)集团公司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出访。
呈批:由部门经理室确定出访任务并出具出访报告送国际部,国际部审核后呈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审批。
签报:依据审批后的报告,由部门填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出国(境)任务签报》,经由国际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批准,人事部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后,国际部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三)集团公司其他人员出访。
呈批、签报手续同上(二),在办理签报的同时,须由人事部机关干部处办理政审一并签报。
(四)子公司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出访。
呈批:部门出具报告,经子公司总经理室批准送国际部,审核后呈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审批。
签报:依据审批后的报告,由部门填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出国(境)任务签报》,经由国际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批准,人事部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后,国际部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五)子公司其他人员出访。
呈批:部门出具报告,由子公司总经理室审批。
签报:依据审批后的报告,由部门填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出国(境)任务签报》,人事部(处)办理政审,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经国际部审核,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六)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计划单列市公司总经理出访。
上述人员须由分公司报集团公司国际部,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由国际部批复并下达出国任务批件。
(七)分公司业务人员出访。
由分公司报有关子公司,经子公司同意并批复后,集团公司国际部根据有关批复的抄送件下达出国任务批件。
三、办理临时出国(境)手续的时间
(一)完成内部手续一般需7-14个工作日。
(二)办理护照需要7个工作日(港澳地区一般需45天)。
(三)送达使馆后的签证时间为7至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