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海外机构管理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保发[1996]276号 发文日期:1996-11-05 阅读次数:3711次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集团公司  编辑:lily  
 

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新加坡分公司、太平保险新加坡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驻纽约联络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驻东京代表处:

  中保集团公司1995年12月1日以保发[1995]198号文颁发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海外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4个海外机构管理办法。实践证明,管理办法在理顺各方关系,规范海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近一年的运作,在执行中也遇到一些操作上的具体问题。经集团公司研究,本着明确管理职责、理顺关系、提高监管力度和办事效率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作为管理办法的补充,望遵照执行。

  一,关于请示、报告等文件的提呈程序。按下列要求报送:

  (一)凡涉及财务报告、外部年审、年报、年鉴及有关财务安排上的事项应主送计财部抄送国际部。

  (二)凡涉及机构设置、变更、撤消以及海外公司的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等请示、报告应主送国际部抄送计财部、人事部。

  二、关于海外业务统计指标的确定和编报。

  (一)国际部负责海外机构的全面管理及落实人民银行《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有商洽计财部后,负责主要业务和财务指标的编报。

  (二)计财部负责海外资产和经营效益的管理。定期编报业务发展统计和财务报表,制定经营目标。

  (三)国际部协助计财部监督有关责任指标的落实情况。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