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送配股申报材料,应按下列标准制作:
一、配股复审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X295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上市公司配股申报材料”字样;
2.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名称;
3.申报日期。
(三)份数
需向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10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二、配股申报材料的目录
第一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对配股申请出具的意见及附件
1-1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
(证监会)对配股申请出具的意见 页码
1-2 配股申请报告 页码
第二章 有关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文件及附件
2-1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复印件) 页码
2-2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还应报送股东大会对配股方案表决时,外资股股东的出席情况和其表决情况,以及配股价格与股东大会前一个交易日的内资股与外资股的市场价格对比资料) 页码
2-3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页码
2-4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复印件) 页码
2-5最近一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公告复印件) 页码
2-6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复印件) 页码
2-7关于股东转让配股权事项的补充说明 页码
2-8关于部分股东以非现金方式配股的补充说明 页码
2-9资产评估机构对非现金方式配股所用资产的评估报告 页码
2-10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页码
注:2-8、2-9、2-10为有该项内容时必备
第三章 前次发行股票(或配股)以来的有关资料
3-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页码
3-2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页码
3-3一年来信息披露情况简介 页码
第四章 有关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4-1 本次配股所筹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页码
4-2 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文 页码
注: 4-2为参考文件
第五章 配股说明书
1.配股说明书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进行编制,其中涉及的文件应为原件或其复印件。
2.配股说明书目录中各项的页码应与其实际页码相符。
3.配股说明书中须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的日期、数据在报送证监会时可暂时空缺。
附件:
1.本公司(或发起人)最近三个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在下半年申报,应附上 当年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2.前次发行股票(或配股)时的《招股说明书) (或《配股说明书》)
3.公司章程
4.法律意见书
5.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
6.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
7.配股承销协议书(草稿)
此外,承销机构应当根据证监机字[1993]45号文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应的材料
提示:1.每一页的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2.页码标注的举例说明。例如:第四章4-1节的页码标注应为: 4-1-1,4-1-2,4-1-3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