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2008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全地形车和非公路用两轮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
文号: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8年第11号 发文日期:2008-02-29 阅读次数:4636次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 编辑:Linda  
 

    根据《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现公布《2008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和《2008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全地形车和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

  本《公告》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企业目录
     2 2008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全地形车和非公路用两轮车目录

 
  相关附件:  两个附件.rar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