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在深入部分地区调查研究并初步征求各省总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草拟了《工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张象至 程晓佳
联系电话: 010-68552531 (带传真)、68552529
电子邮件:zhangxiangzhi@mof.gov.cn
chengxiaojia@mof.gov.cn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会计司
二ΟΟ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