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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文号:保监财会[2010]1429号 发文日期:2010-11-26 阅读次数:3540次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辑:Linda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海尔纽约人寿〔2010〕1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茂支行的587.507555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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