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0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9年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200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中航集团的基本情况 中航集团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81.67亿元,拥有7家二级全资子公司和3家控股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旅客、货物、行李邮件运输及飞机维修等业务。据中航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8年底,中航集团资产总额1096亿元,负债总额83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8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558亿元,亏损96.50亿元。其中,2008年原油金融衍生品业务造成净赔付0.23亿元,支付仓位重组费4.05亿元,年底浮亏74.72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航集团本部及所属4家公司,涉及资产额1003亿元,占中航集团资产总额的92%。审计结果表明,中航集团近年来实施航空运输主业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盈利能力建设,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账务处理不够规范、未经充分调查对外提供借款担保和部分所属单位资产转让不合规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航集团2008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负债27615.7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33%;少计利润27615.71万元,占损益总额的2.8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航集团进行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经批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年金27615.71万元。 2007年至2008年,中航集团未经国资委批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年金27615.71万元,其中2008年15314.5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向国资委申报了年金方案并获批准,正在根据批复组织企业年金的实施,并冲减了2008年多计提的企业年金。 (二)未经充分调查对外提供借款担保。 2006年,中航集团未经充分调查,为所属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实际被用于原董事长个人控制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建设,一年后才归还资金本息。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修订完善了决策程序和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将出借大额资金及重大担保事项列入重大决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限额和审批权限。 (三)部分所属企业的收支和税费等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1.2005年至2008年,中航集团所属企业在核算客票收入时,直接扣除了超标准支付的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造成少计收入和费用各130360.67万元(其中2008年27783.5万元),导致少缴营业税金及附加。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所属企业已计提以前年度少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中航集团所属2家企业将其2005年至2007年支付的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等58339.03万元、2005年至2008年支付的职工公务交通补贴17580.49万元(其中2008年5797.03万元),直接计列了成本和费用,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而且在发放上述公务交通补贴时,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将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等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公务交通补贴已向国资委申报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对公务交通补贴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出台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标准具体规定,中航集团正在进行规范。 3.2008年底,所属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将预提的2008年工效挂钩工资747.37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已在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了纳税调整。 4.2006年至2008年,中航集团所属企业在发放地方政府拨付的职工奖励920.20万元(其中2008年420.2万元)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进行了纳税申报。 5.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中航集团所属6家企业超标准为职工多缴纳住房公积金6998.97万元(其中2008年2717.1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已下发文件要求所属单位公积金缴存必须按照国资委及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6.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中航集团所属企业超标准列支补充养老保险749.79万元;2005年8月至2008年12月,中航集团所属企业未经国资委批准,以补充养老保险名义为职工购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商业保险6637.62万元(其中2008年2.8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正在结合企业年金实施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 (四)所属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低价向中航集团所属企业转让房产,且未及时核销已售职工住房损失。 1.2007年7月,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与中航集团所属企业签订的办公用房出售协议中,每平方米协议售价比社会平均售价低7399.91元。截至2009年5月,中航集团所属企业实际支付购房款861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已责成交易双方取消了原认购协议,改按市场价格进行租赁。 2.截至2008年底,由于手续、资料不完整等原因,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已售职工住房房改损失5905.49万元,仍作挂账处理,未及时予以核销。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集团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组,正在进行清查处理。 (五)所属中航旅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形成亏损4914万元。 为拓展业务,中航集团于2005年9月决定成立中航旅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注入资金1亿元。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截至2008年底,中航旅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亏损491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航旅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对上述拓展业务进行规范清理,对该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了调整,修订了公司战略规划,制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并对涉及的诉讼案件进行了跟踪,争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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