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省区市财政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公告)
为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地方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09年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不含青岛市)、广东(不含深圳市)、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深圳2个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17个省区市)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审计调查的17个省区市2008年下半年财政收入增势逐步趋缓,但全年财政收支运行总体状况良好。2009年上半年,17个省区市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较大,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较为突出。自2009年6月起,随着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效应的逐步显现,这些地方的财政收入初步呈现企稳回升态势。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17个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切实加大税费征管力度,严格财政收入管理,努力克服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道路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覆盖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对17个省区市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在预决算报表编制、收入征管和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一)有4个省区市本级财政编制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报表不完整。为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财政部自2008年底开始向各地告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预计数,并要求地方据此编报预算。审计调查发现,有4个省区市财政部门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虽然符合国家规定,但在编制2009年预算报表时,未将财政部告知的预计数全部编入,少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63.52亿元。此外,有2个省级财政和7个市县级财政未将部分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2008年政府预算报表。
(二)一些地方财政决算报表编报不够准确。截至2008年底,17个省区市本级和抽查的34个市县财政部门在编制当年决算报表时,将预算已安排但由于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晚、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迟缓等原因,未能在当年支出只能在下年支出的1588.27亿元资金列作支出编入了决算;还有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在编制当年财政决算报表时,将未落实具体项目的资金306.65亿元列作了结转下年支出。
(三)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个省级和59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为吸引投资,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返还给企业,涉及金额125.73亿元;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和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
(四)由于征收不到位、缴款单位拖欠等原因,截至2009年6月底,有12个省区市本级和26个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非税收入794.1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94.76%。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17个省区市有625.38亿元已收缴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还滞留在有关征收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或财政预算外账户。
(五)一些地方财政部门银行开户较多,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审计调查发现,由于地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财政部门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在银行开立账户较多,财政资金管理分散。截至2008年底,17个省区市本级财政部门除国库存款账户外,还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1197个,其中应清理的账户有920个,平均每个省50多个。
三、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7个省区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一)针对预算编报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自2010年起,严格按照财政部告知的预计数编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并将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报表。
(二)针对决算编报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对决算报表中不符合规定列支和结转的资金进行清理,调整相关账务,确属项目支出的,大部分已拨付到项目单位。
(三)针对自行出台财税优惠政策的问题,有关地方正在对自行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和先征后返政策进行认真清理,修订相关规定。
(四)针对税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已追缴入库非税收入714.67亿元,整改率为90%;已将滞留在征收部门或财政预算外账户的非税收入573.09亿元缴入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整改率为91.64%。
(五)针对财政部门账户设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财政部门正在对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清理,已撤销合并账户1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