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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文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19号 发文日期:2010-06-23 阅读次数:5880次
发文单位:审计署  编辑:Linda  
 

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

 

目 录

 

  
  

 1.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科学技术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9.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0.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1.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2.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3.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4.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5.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7.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9.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2.国家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3.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4.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5.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6.中国科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7.中国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8.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3.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4.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5.国家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6.国家外国专家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7.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8.国家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9.国家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1.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2.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3.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4.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5.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6.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7.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8.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9.中华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1.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2.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4.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5.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附:类级预算科目说明

 

         
  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 115.71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2009年,外交部有14个项目超预算支出14 115.71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余,这些结余资金及支出安排均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二)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造成经费连续两年结余。
  2009年,外交部在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上年结余500万元的情况下,又为其安排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19.58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23.92%。至2009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累计结余880.42万元。
  (三)扩大范围支出314.17万元。
  2009年,外交部在领事办公成本专项预算支出中,列支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制证中心购置设备等支出共计314.17万元。
  (四)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200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挂账。
  2009年,外交部因私护照购置项目预算安排动用上年结余1000万元。由于上年结余实际仅有800万元,外交部将用其他资金安排的200万元支出未列为预算支出,而是在“暂付款”科目挂账,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五)未按规定及时解缴14个驻外机构的规费收入。
  抽查20个驻外机构发现,外交部2009年解缴14个驻外机构的规费收入共84 747.31万元,比规定时间滞后1至2个季度。
  (六)47个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截至2009年底,外交部已完工的47个基建项目,总投资为5.27亿元,均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要求今后编报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对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抓紧组织执行项目预算;对扩大范围支出、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在“暂付款”科目挂账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按规定及时解缴驻外机构规费收入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抓紧办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正抓紧项目落实;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申报内容和项目范围安排支出;对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在“暂付款”科目挂账的问题,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增加专项额度;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正在加快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办理竣工决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等1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本级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660万元,未计入本级支出。
  2009年11月至12月,发展改革委用11家所属单位上缴款660万元发放委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在会计记账时直接列作机关服务中心事业支出,未计入委本级支出。
  (二)以拨代支导致多计项目支出170.1万元。
  2009年12月,发展改革委在向所属价格监测中心拨付委托培训项目经费170.1万元时,直接列作了支出,至年底,上述资金实际全部未支出。
  (三)未将发展改革委经贸司承担的课题经费55万元纳入委本级财务核算。
  2006年至2009年,经贸司在承担由海关总署立项的3个课题时,将55万元课题经费付给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代管。至2009年底,经贸司直接在该所从课题经费中报销办公用品、劳务费等支出45.26万元,代管单位扣收管理费1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能源研究所通过“其他应付款”、“合同预收款”等往来科目核算部分课题经费收支,造成少计收入7218.26万元、少计支出5838.58万元。
  2.至2009年底,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将已于2005年完工的项目结余资金26.31万元、已结题的课题经费结余49.93万元、文印室历年收入结余13.67万元和纠纷索赔款10.44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或结转,造成少计年初结余100.35万元。
  3.2008年以来,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房屋和场地,至2009年底收到租金共117万元。
  4.所属价格监测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土研究所、综合运输研究所等5家单位2009年的课题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中,有49张虚假发票,金额46.9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经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课题经费委托外单位代管的问题,要求纳入委本级财务统一核算;对所属能源研究所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及时确认收支,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出租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确认收支,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补办固定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假发票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合理安排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规范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经费以拨代支的问题,提出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管理,并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对课题经费委托外单位代管的问题,提出将加强课题收入管理;对能源研究所少计收支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对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近期将补办固定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假发票的问题,提出将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直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工作简报制度和约谈制度,逐步落实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与预算挂钩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项目预算120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教育部2009年部门预算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等6个项目的支出共120亿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2009年9月至11月,教育部才逐步细化项目,并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到执行单位。
  (二)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398.48万元。
  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批复,教育部机关办公楼和业务楼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计划总投资为5800万元,但实际完成投资6198.48万元,超出计划398.48万元。
  (三)重复安排项目经费80万元。
  2008年12月,教育部在已拨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万种新教材建设项目经费80万元的情况下,又向该会下达并拨付该项目预算资金80万元,重复安排的资金一直滞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四)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通过虚列会议费、学生劳务费、实验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190.20万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
  2.2008年至2009年,所属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央电教馆、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在财政专项资金中计提管理费、列支房租等与项目开支内容无关的费用643.51万元。
  3.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642.38万元,列支人员薪酬、办公经费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200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向部分负责人员发放特别贡献奖23.77万元,全部用假发票或与规定不符的婚宴餐费、亲属的机票等报账。
  4.2009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以业务楼名义购建了两栋大楼,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近70%。
  5.2009年,所属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定收费标准,分别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费3576.88万元和1157.82万元。
  6.2009年,所属中央电教馆未经批准,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且房租收入7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细化预算;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要求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对重复拨付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套取和违规使用的资金余额,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以业务楼名义购置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中国教育电视台使用虚假票据报账的问题,要求该台清退所报销的费用;对未经批准收取学费和出租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完善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已采取措施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已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报批;对重复拨付项目经费的问题,已全额追回;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开展了清退工作,目前已追回了375万元;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业务楼名义购置办公楼的问题,已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对中国教育电视台以虚假票据报账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的资金;对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未经批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的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将待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进一步规范;对中央电教馆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的问题,正在履行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并规范收入管理。

  
  科学技术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198 417.5万元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2009年预算中,有198 417.5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影响当年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进度。
  (二)部分项目经费安排超过实际需求,造成资金结余85.74万元。
  科技部2007年安排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经费50万元和“区域科技发展研究及专项过程管理”项目工作经费60万元,至2009年底项目完成时,仅支出24.26万元,结余85.74万元。
  (三)负责组织实施的经费预算为19199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签订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
  至2009年底,科技部2007年批复启动的“新一代国家空中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研究任务也基本完成,但该项目的15个课题均未签订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课题承担单位还在课题经费中超预算列支管理费159.99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国家遥感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180.08万元;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358.60万元。
  2.2009年,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未按规定将收取的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65.38万元上缴财政专户,而是直接作为经营收入核算。
  3.截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仍将2005年底已完结课题的净结余420万元、2007年底前完成的项目结余等45.06万元,挂在往来账未清理;另有按协议应于2007年初收到的国有资产转让款73.47万元,仍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项目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对安排的预算资金超过实际需求的问题,要求追回有关款项,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及时签订课题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签订课题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并追回超预算支出的财政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收入上缴财政;对资金结余和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予以清理,并将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对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未收回的问题,要求尽快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规范科研课题预算编报,及时清理部内各项财政结余资金,并按规定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切实发挥科技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认真纠正和整改。有关整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教育与考试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和完善了项目经费核算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部本级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1750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本级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中国电子商会的“电子市场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等4个项目预算共计1750万元。
  (二)为所属经费自理单位编制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2057.64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所属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等7家经费自理单位编报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2057.64万元。
  (三)未经批准调整基本支出预算130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事业费基本支出预算130万元,调整下达给所属经费自理单位教育与考试中心。
  (四)以拨代支项目资金2.54亿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将“车辆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等85个项目协议委托相关单位承担时,未按进度付款,而是将项目经费共计2.54亿元一次性支付给承担单位,并在会计记账时直接计作支出。
  (五)扩大范围支出682.38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276.87万元;用“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专项经费弥补其他项目超预算支出405.51万元。
  (六)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所属教育与考试中心以“科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名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并经发展改革委批复,计划投资1645万元(含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购建科研办公用房和设备等。但该中心的职能、内设机构及人员状况均与科研无关。2009年,该中心已支付上述办公用房购建款899.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80万元。
  2.2009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高技术研究专项预算中,编列了17个基本建设项目预算2.2亿元。
  3.2009年,所属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12个项目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256.63万元(其中1483.29万元为净结余)用于项目支出。
  4.2008年至2009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在部分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用品、在职人员劳务和非项目用设备款等支出,共计622.49万元。
  5.2007年至2009年,所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收受两家工程承担单位提供的12张假发票入账,票面金额共计433.51万元。
  6.至2009年底,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的投资收益和租金收入3.95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该所还以“日用品”和“会议费”等发票报销发给职工的购物卡支出40.36万元。
  7.至2009年底,所属北京理工大学有6个应于2006年或2007年结题的项目,财政拨款预算共计972万元,均未验收和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本级预算中编报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编制所属经费自理单位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未经批准调整预算、以拨代支项目资金、扩大范围支出等5个问题,要求今后规范预算编报,严格按预算执行,按进度支付资金;对以科研项目名义申报财政预算购建办公楼的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调减相关单位2010年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对高技术研究专项预算中编列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动用专项资金上年结余未编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预算编报;对扩大科研项目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收受假发票入账核算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索取真实的发票入账核算;对部分单位投资收益和资产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取投资收益和租金并纳入预算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项目未及时验收和结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准备项目验收工作和办理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及时纠正和整改。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已将发放给全体职工的39.36万元调整到职工福利费中,并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将发放的劳务费1万元全部退回;将投资收益和办公用房租金共计5030.83万元收回入账。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公安部在基本支出中列支114.87万元,用于“绿化基地改造”和“公安部新办公大楼工程九层屋顶花园绿化工程”项目支出。
  (二)收入143.37万元和资产1542.72万元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
  至2009年底,公安部内部司局归口管理的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委员会的收支,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账簿统一核算,收支余额为143.37万元;公安部原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991年购入的原值为1542.72万元的办公用房,也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
  (三)接受不符规定的发票报销工程款1877.49万元。
  2006年和2009年,公安部两次收到“丰台住宅楼”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符的发票,并据此报销工程结算款1804.49万元;2009年,公安部收到“应急储备物资仓库中央直属总库室外土石方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符的发票1张,并据此报销工程结算款73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等2044.43万元未及时上缴;200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往来账中核算科研经费、系部经费等收支,造成少计收入1783.9万元和支出1744.8万元;将尚未支付的招待费115.07万元计作了支出。
  2.2009年,所属物证鉴定中心、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列支公共管理等费用78.98万元。
  3.2009年,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往来账中核算所属全国刑事技术标委会的收入11万元和支出18.7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对收入和资产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本级账簿核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对接受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符的发票报销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更换为合规发票;对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同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召集相关单位查找原始资料,协商整改办法;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公安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已调整了部分账目。对少计收支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已调整了账目。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本部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55 571.4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84 525.01万元;财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9 293.1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      36 278.3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108 987.20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0.0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6848.39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规章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与控制,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危旧房改建项目进展缓慢,预算资金闲置5066.63万元。
  截至2009年底,财政部2006年以来安排的三里河二区一号办公业务用房危旧房改造资金累计5477万元,实际仅支出410.3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的勘察、设计和咨询等前期费用,其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尚未得到批复。
  (二)项目预算7985.81万元年初未细化。
  财政部2009年部门预算中,“公务员培训项目经费”、“专项检查费”等5个项目总额7985.81万元的支出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而是在年度执行中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分配给所属单位。
  (三)部分项目预算申报不规范,涉及金额6522.78万元。
  财政部200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有11个项目无申报文本,涉及金额2947.20万元;追加的投资评审中心业务费、治理“小金库”专项等6个项目预算共计3575.58万元,未履行相应申报程序和填写项目申报书、预算明细表、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四)决算(草案)中未调整重复事项,多计收支各100万元。
  2009年,财政部办公厅拨给部离退休干部局老干部活动经费100万元,列入了部本级决算收支;部离退休干部局上报的决算收支中也包括上述收支事项。但办公厅在汇总部门决算时将其重复列报,造成多计收入和支出各100万元。
  (五)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山东山大鸥玛有限公司支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术服务费共104.80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2.所属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在200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中,编列了300万元农村财会培训经费项目支出。
  3.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396.33万元、从事业费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结余198.85万元在往来账中核算,均未在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
  4.2009年,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将工会拨来的伙食补贴款285.84万元和发放的伙食补贴314.79万元在往来账中核算,导致少计其他收入和支出。
  5.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在决算报表中,将本应列入项目支出的所外委托课题支出1015.94万元和结余1277.47万元,列入了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结余。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危旧房改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尽早施工;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对部分项目预算申报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决算(草案)中未调整重复事项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予以调整;对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责成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项目支出编入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责成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严格按规定编制预算;对投资评审中心未按规定在决算中填列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和事业结余、离退休干部局在往来账款核算补贴款少计收支、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应列项目支出和项目结余的所外课题分别列入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结余的问题,要求责成各所属单位予以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预算,完善项目文本,增强项目预算的规范性,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部属各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针对审计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对危旧房改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正在积极协商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对部分项目预算申报不规范的问题,在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时,已对部门预算中全部项目预算填写了项目文本;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项目支出编入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编报以后年度预算时,将培训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为项目支出预算;对投资评审中心未按规定在决算中填列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和事业结余、离退休干部局在往来账款核算补贴款少计收支、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应列项目支出和项目结余的所外课题分别列入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结余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加强对往来账款的分析与清理,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财政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88 487.5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81 587.8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99.7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05 46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5.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492.39万元,其中2009年1295.8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23%;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 793.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69.57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动用以前年度其他收入结余500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9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本级以前年度其他收入结余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助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的水电系统改造项目支出。
  (二)调整超预算支出533.61万元,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确。
  为使账面反映的项目收支平衡,200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部分项目的超预算支出533.61万元调整到其他项目和基本支出中列支,或在往来科目挂账,造成会计核算不够准确。
  (三)少计公用经费支出154.18万元。
  200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应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会议费支出154.18万元调至暂付款科目挂账,造成少计公用经费支出。
  (四)使用不合规定票据报账1915.26万元。
  1.2006年至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不合规定的发票11张,报账金额合计258.31万元,其中2009年156.29万元;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的发票报账金额合计1493.82万元,其中2009年195.85万元。
  2.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163.13万元,其中2009年155.99万元。
  (五)2006年至2008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举办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中,向12家单位收取赞助费共计3190.6万元。
  (六)投资7846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项目投资7846万元,于2008年7月建成并交付使用,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和会计核算。此外,配套工程的投资约2800万元全部由承建的建筑公司垫支。
  (七)所属单位存在的其他问题。
  1.2009年,所属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29.84万元,仅上缴国库922.19万元,其余707.65万元直接作为本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
  2.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一直未将其取得的中介机构管理费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在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指出这一问题
  后,该中心未进行整改,且账外资金数额进一步扩大。截至2009年底,已达3616.64万元。
  3.2004年7月至2009年底,受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办委托承担社会保障(个人)卡COS(卡内操作系统)检测和读写器检测等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所属公司,违规从中收取检测费247.5万元,其中2009年收取126万元。
  4.2006年至2009年,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以支付西山分中心工程款等名义开出金额共计77.57万元的支票12张,未进行会计核算;购买家具、电器等用于西山分中心装修改造,形成固定资产392万元,既未进行会计核算,也未进行实物登记。
  5.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在2004年和2005年间向14家企业收取前台技术服务商认证入围费共计700万元,除用于技术维护支出20万元外,余额680万元一直未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账内核算,而是委托北京一家公司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发票报账中的问题,要求进行核查并予以纠正;对赞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并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登记与会计核算;对收取的费用未纳入部门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违规进行行政许可项目收费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停止指定企业进行社会保障(个人)卡COS和读写器检测并收费的做法;对所属单位会计核算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补记相关会计账目,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纳入实物、财务账内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统筹安排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追踪问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组织进行整改。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和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已作调账处理,今后将严格按预算管理规定执行;对发票报账中的问题,已清理收回部分资金,索取真实发票更换了部分假发票;对违规收取赞助费的问题,已按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按规定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做好实物登记和会计核算;对少计公用经费支出的问题,正在调整账目和报表,委托企业管理的入围费已收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的账外资金已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06 353.1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43 411.05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67 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1 169.2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8 374.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49 406.6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165.11万元,其中2009年1842.5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53%;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9 713.6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4 557.56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扩大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覆盖范围,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545万元。
      2009年,环境保护部以环境权益维护项目的名义,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申请并获得财政资金545万元,至年底已拨给该会200万元。
  (二)多报公用经费预算157.23万元。
  2008年,环境保护部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尚未批复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按报送审批的编制数为其编报了预算。由于实际批复的编制数比报送数少,造成多报公用经费预算157.23万元。
  (三)收入731.5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9年,环境保护部牵头主办在华召开的两次国际会议时,会议收入731.50万元由承担会议业务的公司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收支结余共计656.4万元也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四)部分所属单位收费及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和规范。
  1.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向生产企业收取自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费用1508.62万元。
  2.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和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5家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以独立技术服务机构的身份取得资质并承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2008年至2009年共编制2087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收取费用38 631.05万元。
  3.2009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承接75份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合同,合同约定收费总额3075.70万元,至审计时已收到2262.68万元。
  4.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承担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核算项目,并拨付资金875万元,但由于监管不到位,被该协会套取238.80万元。
  5.2009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项目中列支315.50万元,用于发放与项目无关人员的劳务费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6.2008年12月,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尚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先通过虚列支出将15 576.5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地方监测站,2009年确定中标单位后,再通知各监测站按合同进度向中标单位支付,至2009年底仍有7928.55万元存留在各监测站。
  7.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实施的总投资额为2981.78万元的水环境过程模拟实验室建设项目,由于可行性论证不充分,至2009年底,实验室改造面积未确定、初步设计未完成,已下达的1800万元投资计划仅完成投资7万元。
  (五)部分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720万元。
  1.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采购8台水质VOC自动在线监测仪时,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既非设备制造商也非设备代理商却以920万元的价格中标,其所提供的8台设备实际是委托其他公司代理进口的含税价为590.59万元的产品。
  2.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以单一来源方式与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共计521万元的采购合同;在尚未获得单一来源采购批复的情况下,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总额为154万元的卫星遥感影像采购合同。
  3.2008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将合同金额125万元的研究项目直接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
  此外,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2008年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金额188.58万元的合同被投标人以串通投标方式中标获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已拨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其余的资金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对多报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将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多获得的经费收回,商财政部处理;对召开国际会议收入未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会议收支结余收回,上缴财政或商财政部处理;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经许可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确需收费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违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问题,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环评机构改革;对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无资质承接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予以纠正;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监管不力致使财政资金被套取的问题,要求收回并上缴中央财政;对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虚列支出导致财政资金滞留在地方监测站的问题,要求责成监测总站加强对已拨付到地方监测站资金的监管,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水环境过程模拟实验室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做好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审核工作,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有关项目的监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提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加强不同项目之间、不同承担单位之间项目安排的统筹协调,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和损失浪费;加强委托业务成果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尤其是所属单位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审查和监督,并严格责任追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环境保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监管不力致使财政资金被套取的问题,被套取资金已追回。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规划研究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注重提高预算执行水平,组织开展对本部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和实施本单位预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安排专项资金3388万元。
  2008年和2009年,交通运输部在安排港口建设费前期工作费和车购税资金前期工作费支出时,有80个项目不属于两个专项的范围,涉及金额3388万元,其中2008年1100万元,2009年2288万元。
  (二)所属规划研究院套取和挪用项目资金2775.91万元。
  1.2001年至2009年,该院利用虚假发票报账等方式,从项目经费中套取资金1491万元在法定账簿外核算,至审计时已支出12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福利和送礼等。
  2.2008年和2009年,该院将1284.91万元项目经费挪用于其他项目或事项,其中2008年194.25万元,2009年1090.66万元。
  (三)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12.85亿元。
  截至2009年底,18家港口建设费代征代管单位已收取的港口建设费有12.85亿元未上缴交通运输部。
  (四)所属部分海事局存在的问题。
  1.2009年,黑龙江海事局所属黑河海事局用虚假发票列支办公楼维修工程款35.78万元。
  2.长江海事局所属长江芜湖通信管理局,在2008年申报搬迁工程房屋购置项目预算时,未如实上报有关地方已向其支付拆迁补偿款的情况,又从港口建设费中套取拆迁补偿款260.06万元,尚未使用;所属长江引航中心在2009年将已完工项目当作在建项目申报,获得港口建设费818.62万元,用于冲减以前年度建房支出。
  3.2008年,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未将取得的服务收入152.13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全部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安排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交通运输部严格审批,不得擅自超范围安排项目;对规划研究院套取和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对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要求及时追缴;对部分海事局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计边整改,积极从体制和政策方面研究解决问题。对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与财政部联合提请对港口建设费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且正在修订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规划研究院套取资金在法定账簿外核算的问题,已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作了免职处理,并要求该院研究建立强化内控的长效机制。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在规范援外预算项目管理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本级收入5113.79万元存放在所属单位。
  截至2009年底,商务部将收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1363.34万元和委托代收代管的部分结转工程款、供暖费等3750.45万元,分别存放在所属机关服务局及该局下属鑫扬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账户核算管理。
  (二)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租金收入2594.72万元放在所属单位使用。
  2008年至2009年,商务部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交由所属单位对外出租,租金收入2594.72万元由所属单位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日常开支等。
  (三)未报经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涉及项目预算2000万元。
  为保持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的连续性,商务部在未报财政部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变更“生猪屠宰管理及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2009年继续将项目委托给以前年度的承包单位,涉及项目预算2000万元。
  (四)驻外机构已完工馆舍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核批不及时,造成固定资产8956.86万元未入账。
  由于商务部未及时核批项目竣工决算,截至审计时,6个所属驻外经商处馆舍修缮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8956.86万元,未计入各机构账目。
  (五)以拨代支导致多计支出618.53万元。
  2009年,商务部在向所属单位拨付两个项目资金时,直接列作了支出。截至审计时,“机关大院安防设施及人员考勤、车辆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资金547.32万元,全部结存在所属机关服务局;“输韩劳务派遣项目”资金80万元,实际仅支出8.79万元,其余71.21万元结存在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上述情况,导致多计支出618.53万元。
  (六)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269.38万元。
  由于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商务部2007年提供的一批对外援助物资不符合相关要求,只得在2009年重新安排此项预算,造成损失269.38万元。
  (七)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问题长期未解决。
  按规定,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应在3日内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库。但商务部长期存在滞缴的现象,2009年平均每25天上缴1次,晚于规定时间22天,最长间隔时间达55天。
  (八)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相关会计资料散失,所属培训中心2007年将接收的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工子弟学校固定资产按1元入账,但据该校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该校总投资额为9372.26万元。
  2.2009年6月,所属培训中心承担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管理官员培训配套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比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概算超出5029.36万元,超概算比例34.24%。
  3.至审计时,所属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08年承担的“重要商品预测信息用房建设”项目仍未开工,预算拨款1970万元闲置。
  4.所属机关服务局在编制2009年度决算报表时,未将4个内设部门纳入,少计资产2021.14万元。
  5.2008年至2009年,机关服务局下属鑫扬物业公司在材料采购支出中,由于审核不严格,接受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23张虚假发票,金额合计29.8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本级收入存放在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统一核算管理,并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将出租事项报财政部备案。对未报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部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驻外经商处对馆舍购建修缮项目进行清理,准确核算项目支出,项目竣工后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将余额纳入部门年度预决算。对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的问题,要求加强援外物资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现行制度,尽可能安排受援国直接受援单位参与相关前期工作,减少和防止此类损失。对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尽早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该项收入的征缴方式和时限。对培训中心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计固定资产。对培训中心承担项目完成投资额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担项目未开工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责成该院重新申报项目。对机关服务局2009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局将漏计项目纳入年度决算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更换为真实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加强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并加大对驻外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对本级收入存放在所属单位和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的问题,正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决算,并向有关部门补办出租房屋报批手续。对未报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正在论证该项目2010年度执行计划,按规定就变更该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履行报批程序。对部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相关驻外经商处正按商务部要求,加大对馆舍构建修缮项目的清理力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登记入账。对预算资金以拨代支的问题,将尽快与财政部协商调整相关事项。对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的问题,提出将尽可能加强对受援国直接受援单位需求的调查研究,完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援外物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正商财政部门抓紧解决该项收入征缴中的问题。对培训中心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该中心正在履行账务处理程序,补计固定资产。对培训中心承担项目完成投资额超概算的问题,该中心提出今后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担项目未开工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该院已重新申报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计划项目期为2010年到2011年。对机关服务局2009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已将所属部门纳入决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正联系开票单位,要求其重新提供真实发票。


  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40 114.7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343 224.33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96 35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      143 756.7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80 234.5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8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339.18万元,其中2009年11 055.7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9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8 052.49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动用上年结余8047.02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文化部在编报2009年度预算时,仅编列动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等6个项目上年结余资金中的7500万元,但当年实际动用    15 547.02万元,比预算安排多8047.02万元。
  (二)项目预算9769.10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文化部在编报2009年预算时,未将应由所属单位执行的中直院团演出场次补贴等5个项目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之后再以追加预算的形式逐次分配至中国歌剧舞剧院等所属单位。
  (三)扩大范围支出1578.76万元。
  1.2009年,文化部在中国文化走出去项目中列支49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310万元。
  2.2009年,所属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在戏曲资源、民间文学数字化等项目中列支75.0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列支日常公用支出332.62万元,在中国与世界当代艺术对话研展系列工程项目中列支公用支出365.09万元。
  (四)项目资金285.4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自2003年起,以会议费、课题费等名义列支,先后将中宣部拨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费等资金共计285.43万元转移至所属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代为核算,由文化科技司支配使用。至2009年底,支出共计258.35万元,其中会议费、课题费等支出222.37万元,劳务费和购买礼品等支出35.98万元。
  (五)以拨代支造成多计支出9474.99万元。
  2009年,文化部在向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等4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拨付专项资金18 743.97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这些资金当年实际支出9268.98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9474.99万元。
  (六)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19 901.21万元。
  文化部2009年部门决算(草案)中,将所属17个独立驻外机构的银行存款共计19 901.21万元,计入了暂付款科目,造成少计银行存款。
  (七)所属单位使用和收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支出55.34万元。
  2009年,文化部所属3家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129张不合规,其中: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报账的84张发票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涉及金额9.44万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报账的1034张餐饮发票实际用于抵顶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午餐补助,涉及金额17.70万元;故宫博物院从代管部门活动经费中以办公用品、礼品等名义报账的11张发票,实际是购买给职工的购物卡,涉及金额28.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上年结余资金按规定编制预算;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额纳入部本级核算,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以拨代支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向所属单位拨付资金,同时确保决算真实反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决算(草案);对部分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纠正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报账的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细化项目预算,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已将263.7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文化科技司管理和使用的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已将27.08万元结余资金收回,纳入部本级统一管理和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文化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卫生部2009年度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印刷费支出不合规。
  卫生部2009年在项目经费中多计印刷费支出12.6万元,留存在所属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华医学会的印刷费支出293.6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的印刷费支出15.75万元管理不够规范。
  (二)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扩大范围支出181.77万元。
  2009年,该院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181.77万元,用于研究生生活补贴支出。
  (三)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70万元。
  按规定,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应用于支持本单位科研人员和团队的课题研究,但该所2009年向3个所外单位拨付基本科研业务费70万元。
  (四)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部分项目进展较慢。
  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进展较慢,截至2009年底,妇幼保健中心2007年申报获得的30万元项目经费,仅支出6.2万元,结余23.8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卫生部公报杂志社编辑部的聘用人员弄虚作假涉嫌骗取广告宣传费900余万元等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印刷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收回多列资金,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妇幼保健中心部分项目进展较慢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印刷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已将多计的12.6万元全部收回,妇幼保健中心已修订对印刷业务的管理规定;对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问题,该所已修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和23个分支机构,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财会体系建设,加大了对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7 914.45万元。
  2009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2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 870.59万元;昆明中心支行等8家分支机构提高开支标准或以购物卡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1043.86万元。
  (二)部分收支核算不够准确。
  2009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22家分支机构财务收支核算不够准确,其中少计收入8463.99万元、少计支出173.35万元、多计支出632.44万元。
  (三)有9488.13万元资金和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009年,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7家分支机构通过多计支出、少计收入等方式,将4619.47万元放在法定账簿外核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4家分支机构的4868.66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四)结余资金22388.55万元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至2009年底,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5家分支机构基建结余资金10 475.15万元、杭州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的其他结余资金11 913.4万元,会计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五)接受虚假发票报账257.96万元。
  成都分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分支机构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部分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257.96万元。
  此外,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部分分支机构还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固定资产被所属单位无偿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根据规定予以纠正,并调整账目;对少计和多计收支等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纳入账内核算管理;对结余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合规以及虚假发票等问题,要求将有关资金纳入预算,调整账目,并严格发票审核工作;对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强化基建和专项支出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财务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拟商财政部解决,并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已并入账内核算管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党组授权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对审计署办公厅管理的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审计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审计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7 659.2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均为财政拨款;审计署办公厅编制的决算(草案)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9 973.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14.7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审计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支出共计32 166.9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1.4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18.8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99%,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8988.18万元。上述问题对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在坚持部门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署内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预算分配原则公开;修订了机关及派出机构财务与外勤经费等管理办法,启用财务联网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94.06万元。
  2009年,审计署在审计外勤经费中列支32.65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在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经费等两个项目中列支61.41万元,用于审计外勤经费等支出。
  (二)动用跨年执行项目的上年结转资金7593.27万元,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2009年,审计署共动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7663.27万元,用于金审工程等项目跨年度执行所发生的支出。其中,由于金审工程等项目预算2008年追加较晚,以及部分项目预算因延期支付等在2008年未能如期执行,有7593.27万元结转资金未列入2009年年初部门预算。
  (三)部门机动经费支出1180.6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2009年,审计署本级和所属特派办共安排部门机动经费项目支出1180.6万元,支出情况未报财政部备案。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为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所属计算机技术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31.66万元;计算机技术中心和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分别列支基本支出62.17万元和55.4万元。此外,所属济南特派办在项目经费中列支75.54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缺口。
  2.截至2009年底,所属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于2006年底前收取的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教材款等余额198.52万元仍在往来款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
  3.2009年,所属郑州特派办在向3家会计师事务所预付协议约定的外聘人员费用42万元时,会计记账全部计作了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支付26.21万元,剩余15.79万元作为审计质量保证金在往来科目挂账处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对动用上年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结转资金预算编报工作;对动用部门机动费未向财政部备案问题,要求补办手续;对部分所属单位基本支出不足,占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积极商财政部,妥善解决所属单位基本支出经费缺口,从源头上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对部分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促进财务核算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办公厅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内容或改变使用范围,并修订了《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对动用上年结转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问题,要求各所属单位今后凡使用上年项目经费结转资金必须先编报部门预算;对动用部门机动经费未向财政部备案的问题,已下发文件要求各所属单位以后按时报送机动经费安排建议,汇总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对部分所属单位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已如实向财政部反映,并商财政部研究解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已对往来款198.52万元进行了清理,调整了账目;济南特派办在2010年的预算中,已将公务费用全部列入了基本支出;郑州特派办已于2010年2月结清会计师事务所部分挂账的外聘经费支出,并取得发票。
  附表1: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审计署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国商业联合会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68 233.2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67 225.93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63 069.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163.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43 274.9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5.7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58.34万元,其中2009年843.26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9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712.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121.2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123.54万元。
  2006年至2009年,国资委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购买办公设备和会议费等支出123.54万元。
  (二)预算编报不准确,涉及金额3019.04万元。
  2009年,国资委在编报收入预算时,将应计列为财政拨款收入的本级津贴补贴经费缺口预算3019.04万元,列入了“其他收入”预算,财政部予以批复。
  (三)少计收入336.13万元、支出92万元。
  截至2009年底,国资委仍将原国家经贸委2000年至2002年取得的各类专项款111.13万元、2007年和2008年取得的项目管理费22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已支出92万元),均在“暂存款”科目记账,由此造成少计收入336.13万元、支出92万元。
  (四)会议费超标准支出84.40万元。
  2009年8月,国资委办公厅在深圳主办了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会,会议支出100万元,超出标准84.40万元。
  (五)2006年12月,经国资委批复同意,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在合并原国家经贸委培训中心账务时,封存了部分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账簿,导致资产876.23万元、负债838.41万元、净资产37.82万元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账内核算,也未在国资委部门决算中反映。
  (六)2009年9月,国资委在组织赴美国政府采购培训团过程中,由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担了机关服务管理局4名工作人员的出国费用20.45万元。
  (七)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
  1.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在相关培训项目经费结余993.42万元的情况下,仍以培训经费存在缺口的名义向国资委申请并获得补助259.42万元。
  2.2009年,在企业教育网建设项目中,硬件设备和分站建设子项目预算共135万元,实际支出253.81万元,超预算支出118.81万元。
  3.将内设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经费收支一直在往来科目中记账,造成决算报表少计收支。2009年,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收入61.37万元,支出49.07万元,年末余额为104.83万元。
  (八)所属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收费108.82万元、账外存放现金33万元。
  1.2009年12月,中国商业联合会违反奖励活动中不得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费用的规定,在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等3个奖项活动时,以会议费、会刊费、赞助费等名义向申报单位收费108.82万元。
  2.2008年7月以来,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质量部等内设机构采取隐瞒截留收入等方式,套取现金33万元,存放法定账簿外,用于发放劳务费等,至审计时余额为4.39万元。
  (九)所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拨代支多计支出72.55万元。
  2009年8月和12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委托工作等名义,将协会本级的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114.48万元拨付其下属3个单位,并全部计作支出,截至年底在3个单位实际结余72.55万元。
  (十)所属2家单位存在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或单据报账的问题,涉及金额103.28万元。
  1.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轻工机关服务中心及下属2家单位以“食品”、“保洁用品”、“会议费”等发票报账购买购物卡支出共计24.76万元。这些购物卡主要发放给该中心职工和关系单位人员。
  2.2005年至2009年底,中国经济出版社通过编造虚假人员及金额单据支取现金78.52万元,其中支付给国资委研究局等3个司局69.41万元,3个司局又以稿费、编审费的名义发放给国资委相关司局人员和记者。
  此外,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还存在发放奖金和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编报;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尽快对往来款进行清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会议费超标的问题,要求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控制标准;对批准事业单位对划转资产的账簿违规封存的问题,要求将封存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并入培训中心账内,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向所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的问题,要求将摊派的出国费用归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多申请补助、超预算支出和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退回多申请财政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并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报批不得随意调剂资金;对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其将收费全部退回付款单位,调整账目;对所属单位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其追回结余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单位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或单据报账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收回被套取的资金余额,调整账目,今后加强对发票等原始单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细化预算并严格执行;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加强财务原始单据管理,遵守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有关单位还对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归还资金至原渠道;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提出将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问题,将清理往来账务,正确核算收支;对会议费超标的问题,提出将加强对会议费的管理;对批准事业单位对划转资产的账簿违规进行封存的问题,将对封存资产等并账;对向所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的问题,提出将归还出国费用;对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多申请补助、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将退回多报资金并加强项目管理;对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收费、账外存放现金的问题,该协会将退回全部收费,收回账外资金余额;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多计支出的问题,该协会将追回资金余额;对所属单位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或单据报账的问题,国资委轻工机关服务中心已将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他相关单位将收回资金余额,调整账目。
  附表1: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资委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海关总署本级和所属2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关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5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海关总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129 23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 128 036万元;海关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86 75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5 552.2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2 483.7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海关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88 032.4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9.7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786.5万元,其中2009年3316.1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42%;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8 234.28万元。上述问题对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推进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初步建成覆盖所有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1415.50万元。
  2009年,海关总署将基本支出1415.50万元,用于海关中国档案出版业务仓储用房项目设备、绿化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支出。
  (二)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涉及金额709.3万元。
  2009年,海关总署给基层海关配送图书等4项活动支出709.3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制作电视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008年至2009年,海关总署安排财政资金102万元专项用于拍摄电视片,至2009年底实际已支出167.3万元,其中餐费52.2万元,但电视片仍处于论证或编审剧本阶段。
  (四)接受虚假发票或不合规票据报账201.84万元。
  2008年至2009年,在海关总署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23张为虚假发票或不合规票据,报账金额合计201.84万元。
  (五)所属海关存在的问题。
  1.2005年和2006年,根据山东省寿光市和高密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潍坊海关购买价值69.08万元的2辆汽车和价值150万元的职工住宅;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无偿提供1辆价值20.75万元的轿车供潍坊海关使用;2009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的潍坊海关办公楼,其到位建设资金1.11亿元中,除潍坊市各级财政提供的资金外,有1200万元为潍坊市政府从潍坊柴油机厂等9家有进出口业务企业筹集的资金。
  2.2009年,所属海关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3354.20万元,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和住房公积金200.36万元。
  3.2009年,所属7个海关无预算或超预算支付住房补贴、提租补贴和缉私局人员经费等共计6866.89万元。
  4.2009年,所属5个海关未将下属事业单位上缴收入及支出纳入决算报表反映,少计收入3899.15万元、支出2531.24万元。
  (六)其他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食堂资产405.74万元,未并入该服务局的财务决算报表。
  2.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采购电脑、服务器、计算机软件和打印机等设备支出996.55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3.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海关出版社、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和中国海关学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共有13张为虚假发票或不合规票据,报账金额合计33.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制作电视片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追索真实票据,制定和完善相关环节票据监管和审核报账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潍坊海关通过地方政府由企业出资为其购买职工住宅、汽车等问题,要求退还上述无偿占用的企业资产;对无预算或超预算支付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缉私局人员经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收支及资产未纳入决算的问题,要求及时纳入收支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关总署应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支出的财务管理和跟踪监控,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关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关总署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提出今后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服务类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提出今后要加强审核,已向有关企业索要回部分正规发票。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海关总署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17 078.5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    948 695.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1617.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86176.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0.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02.16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2.47%。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313万元。
  2009年,质检总局在检验检疫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离退休干部医疗费共计313万元。
  (二)多计支出47万元。
  2009年,质检总局在向所属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拨付培训经费583.56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结余47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
  (三)所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多计支出1227.19万元。
  2009年,所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国家标准制修订等项目经费1631.04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结余1227.19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
  (四)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182.9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截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的176.1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所属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9年度收取的项目许可证和资格证书工本费6.86万元,均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五)所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存在的问题。
  1.该院扩大范围支出,在公益研究项目课题经费中列支人员工资等154.49万元。
  2.2005年至2009年,该院将对外开展食品和工业品检测取得的收入2677.5万元(其中2009年341.5万元),放在其3家下属单位核算,未纳入院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上缴;对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测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财务账簿统一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执行程序,切实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并加大对所属科研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通报了审计情况,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部分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对部分单位多计支出、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管理等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科目,将资金统一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质检总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无线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科院),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广电总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92 084.5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644 777.58万元;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07 531.7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4552.8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29 333.3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467.6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3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32 475.56万元。上述问题对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部门预算中编制补助地方预算37 717.80万元。
  2009年,广电总局在部门预算中编列补助地方广电专项工程预算37 717.80万元,造成部门预算支出和补助地方支出不够准确。
  (二)项目支出结余管理不够规范。
  1.截至2009年底,广电总局拨付13家单位的项目资金累计结余4577.03万元,未记入项目支出结余。
  2.在编制2009年预算时,广电总局未统筹安排“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等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在这两个项目以前年度结余2176.95万元的情况下,又申报预算2000万元,造成年末累计结余2155.68万元。
  (三)所属无线局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无线局所属的33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13 551.41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不足。
  2.2009年,无线局在卫星转发器租金项目结余足够当年使用的情况下,申报该项目预算800万元,年底全部结余。
  3.2006年至2009年,无线局及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节目传输等收入18 554万元,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4.2009年底,无线局所属部分单位在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按对方开具的发票虚增库存材料1323.57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多计列库存材料。
  (四)所属广科院存在的问题。
  1.广科院2007年以购买调频调幅测试仪和模拟电视测试接收机的名义申请的190万元,至2009年底已全部用于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他支出。
  2.2007年至2009年,广科院在项目支出中超范围列支人员津贴补贴、招待费等共计590.09万元。
  3.广科院及所属企业2006年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招展业务的代理商,至2009年底共支付代理费2440.86万元。
  4.2008年至2009年,广科院超出规定的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197.26万元。
  5.广科院将拆迁补偿款等收入放在往来账核算,造成2009年决算(草案)少反映结余466.59万元。
  (五)其他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8年,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      76 188.8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2009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取得价值3240万元的房产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统一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部门预算中编制补助地方预算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对少计项目支出结余的问题,要求收回并对项目进行清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统筹安排使用以前年度专项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统筹专项结余资金,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对无线局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并商财政部解决;对无线局项目预算结余的问题,要求报财政部门后抵顶下一年度财政拨款;对无线局节目传输等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清理收回并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对无线局所属部分单位虚增库存材料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并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对广科院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要求广电总局收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广科院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对广科院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展会代理商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对广科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广科院将收入在往来款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如实上报财政部,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妥善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清理并规范所属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自办公司,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正在组织进行整改,还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专项工作方案》,从2010年5月起开始为期两年的清理规范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附表1: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广电总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6 734.0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54 461.03万元;新闻出版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9 758.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 975.4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支出共计84 487.1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41%。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15.97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2.9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139.96万元。上述问题对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代支导致多计项目支出2240.60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在将73个项目或课题经费共计3180.66万元拨付给执行单位时,直接计作支出。这部分经费至2009年底结余2240.60万元。
  (二)动用以前年度结余2592.25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以前年度结余39.80万元用于“机构运行”支出,2552.4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超支部分。
  (三)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49.9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的报账凭证中,有业务真实但凭据虚假的发票432张,金额共149.9万元。其中,本级29.66万元,信息中心120.24万元。
  (四)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支出332.09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购买电子保密柜、支付窗帘加工制作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支出332.09万元,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五)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35万元。
  2009年,所属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为新闻出版总署垫付读书活动支出35万元,并在该研究所“事业支出”中列支。
  (六)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和人民出版社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分别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42万元和178.32万元,用于项目支出。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以“物业管理保洁费”、“劳保用品”、“食品款”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7.55万元,用于为该中心职工购买购物卡。
  3.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将新闻出版总署拨付的项目经费82.9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4.2009年10月,所属教育培训中心未经政府采购,支出19.88万元购买1台轿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今后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和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认真纠正;对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的问题,要求全额归还,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追回资金,并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信息中心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信息中心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应严格预算管理,按项目执行进度和实际支出拨付资金,并严格监督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促进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成立了5人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多计项目支出的问题,准备对委托项目和课题进行清理;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规定今后没有支出预算的一律不予支出,需要调整预算的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更换为符合规定的发票195张,金额105.23万元;对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的问题,已于2010年5月全额退还给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对机关服务中心虚列支出的问题,已于2010年5月从领取购物卡的职工的工资中扣回。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完善了费用报销、外事礼品采购和管理、会议和会议费管理、租用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附表1: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5 134.3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20 915.36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33 627.1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07.2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 678.3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0.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72.42万元,其中2009年955.5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4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7033.4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06.43万元。上述问题对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修订完善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预算资金核算和资产管理,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4243.1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
  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部门预算中,有4018.18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未经财政部批准,该局自行下达给所属单位;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安科院)在编报2009年预算时,只填报了基础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225万元,至8月和9月才陆续明确具体项目。
  (二)自行调整预算2307.2万元。
  2009年,安全监管总局未经财政部批准,将本级项目支出预算1713.96万元调整至所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单位;将所属培训中心、安科院项目支出预算485万元调整至本级;将所属离退休干部局离退休经费预算108.24万元调整至所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
  (三)扩大范围支出900万元。
  2009年,安全监管总局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物业费900万元。
  (四)差旅费超预算支出313.07万元。
  2009年,安全监管总局基本支出中,差旅费超预算支出313.07万元。
  (五)少计收入96.6万元。
  至2009年底,安全监管总局将96.6万元收入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未计作收入。
  (六)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安科院在项目经费中报销以会议费等名义取得的发票34.75万元,资金实际用于购买消费卡以及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劳务费等。
  2.2009年,所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使用公用经费20.83万元弥补人员经费超支。
  3.2008年,所属研究中心用课题项目经费结余116.84万元弥补年度事业经费超支。
  4.2009年,所属煤炭总医院未按规定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价值170万元的电梯设备,而是自行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5.至2009年底,所属宣教中心一直未将以前年度装修改建支出100.13万元转增固定资产,造成决算(草案)少计资产。
  6.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53.46万元存放在所属企业,未纳入本单位会计账簿统一登记和核算。
  7.所属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5月挪用职工售房收入156.24万元购买别墅一套(已于2007年7月转卖,收取195万元卖房款转入机关服务中心,记入事业基金科目);于1993年5月购得的广东省阳江市7216平方米土地至审计时仍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细化、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人员经费缺口问题,并调整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差旅费超预算支出和采购设备未委托采购中心采购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少计收入和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房屋出租收入未统一登记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账内核算,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挪用职工售房收入购买别墅、土地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要求归还被挪用的售房收入,调整账目和报表,尽快处置或充分利用长期闲置的土地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项目申报内容,加强精细化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审计期间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已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调回本级。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会计科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煤炭总医院提出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进行采购。对土地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考虑采取转让、挂牌出售等方式,尽快将土地资产变现。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以下简称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旅游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3 268.6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6 588.63万元;旅游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5 106.5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37.9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32 314.6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1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76.6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4.8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136.98万元。上述问题对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了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90.52万元。
  2009年,旅游局在部门机动经费中列支90.52万元,用于支付交通费和物业费。
  (二)动用上年结余1136.98万元未纳入本年预算。
  2009年,财政部批复旅游局红色旅游教育培训等6个项目预算支出283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合计3966.98万元,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136.98万元未纳入本年预算。
  (三)使用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1.06万元。
  2009年,旅游局本级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9张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共计11.06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证书文本制工本费和饭店星级示牌工本费制作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54.69万元,用于支付与该项目无关的聘用职工工资和加班费等。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旅游出版社和中国旅游协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7张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共计13.07万元。
  3.至2009年底,所属信息中心2个建设项目资金净结余1407.3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和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账目;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本年预算的问题,要求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准确测算项目结余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对使用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索取真实发票,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对项目净结余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责成信息中心将结余资金按规定上缴国库和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旅游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反映部门年度预算的全部收支情况;增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旅游局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正调整相关账目;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本年预算的问题,在编制2010年预算时已将结余上报财政部并纳入预算;对使用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重新索取真实发票,并出台了《关于防止假发票流入机关的通知》;对信息中心项目净结余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情况上报财政部,待批准后上缴国库。
  附表1: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旅游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宗教局在“应急工作经费”和“互联网管理”等项目中列支240.83万元,用于未列入预算安排的局政务内网改造等支出;在局本级7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275万元,用于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所属培训中心在“购置办公设备及常年培训费”项目列支23.39万元,用于局机关食堂购买厨房设备支出。
  (二)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放津贴补贴378.74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宗教局未报经批准,在“行政运行”支出中列支全体在职人员“加班费” 94.95万元(每人每月300元),其中2009年33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宗教研究中心、培训中心自定标准违规多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283.79万元,其中2009年109.18万元。
  (三)动用部门机动经费82.75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至2009年底,宗教局未报财政部备案,将“部门机动经费”项目预算82.75万元全部安排了支出。其中,违规提取工会经费12.88万元。
  (四)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395.02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及局机关食堂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金额共计395.02万元,其中2009年70.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中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停止发放;对动用部门机动经费未报备案的问题,要求补办备案;对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报账凭证审核,并索要正式发票替换虚假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严格按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规范和加强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避免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宗教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本级扩大范围支出、从部门机动经费中提取工会经费的问题和所属培训中心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账目;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的问题,已停止发放。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侨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和实施本单位预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09年底,侨办2007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北新桥海棠院更新改造”项目资金70万元,仅支出10.51万元,形成净结余59.49万元;2008年度和2009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离退休干部用房修缮”等4个项目资金510万元,仅支出65.34万元,形成结转资金444.66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92.5万元。
  2009年,侨办在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项目经费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92.5万元。
  (三)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
  侨办代编的机关服务中心年初预算中,未包括其事业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部门决算(草案)中也未包括其资产、负债及部分收支。其中,2009年少计资产4230.74万元、负债190.14万元、事业收入449.80万元、事业支出1050.76万元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万元。
  (四)所属2家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57.18万元。
  2009年,在侨办所属华文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35张,报账金额合计57.18万元。
  (五)所属中国新闻社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该社2001年安排的购置住宅项目预算1000万元仍未执行,造成资金结余。
  2.至2009年底,该社投资的7家企业资产和负债总额分别为4692.64万元和3595.29万元,但该社未汇总编制这些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将净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对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未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重新索取真实发票,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决算报表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汇总编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所属单位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侨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已将净结余59.49万元纳入2011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预决算不完整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已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已将大部分虚假发票退回更换;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该社提出将待被投资企业纳税申报完毕后,汇总编制其财务决算报表,并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法制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法制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6235.7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5560.36万元;法制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904.7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31.0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法制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235.7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361.8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2960.22万元。上述问题对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531.11万元。
  法制办在编制2009年度部门预算时,代编所属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共计531.11万元。
  (二)项目预算36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2009年,法制办未将项目预算360万元细化到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所属单位,而是全部编列在办本级预算中。
  (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451.81万元长期闲置未清理。
  至2009年底,法制办2001年至2003年形成的基本建设资金净结余451.81万元,长期闲置未清理。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将其以前年度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的资金结余284.42万元转入了机关服务中心的账户,仍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清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代管经费734.50万元,致使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
  3.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法制出版社以前年度按出版书籍总码洋36%至70%的比例在成本中计提的劳务费,尚有2960.22万元挂账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逐级编报支出预算,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未清理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需改变资金用途报财政部审批;对信息中心部分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代管经费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多计提劳务费并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据实核算成本费用,调整相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法制办应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制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和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正在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未清理的问题,已向财政部报告清理;对信息中心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该中心单独设立的账户已取消;对机关服务中心未清理代管经费的问题,将在编制今年预算中统筹解决;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多计提劳务费并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要求该社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附表1: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法制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科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694 710.4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 671 144.53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782 112.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12 597.9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80 077.2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101.28万元,其中2009年5554.61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9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4 642.5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299.39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209 088.5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
  在中科院2009年部门预算中,有209 088.52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影响预算的及时批复和执行。
  (二)投资收益1892.94万元长期留存在所属公司未收回。
  截至2009年底,中科院仍将所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代收的1892.94万元投资收益,留存在该公司,未收回院本级核算和管理。
  (三)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7个所属单位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支出6101.27万元,主要是列支管理费、工资、购车款、办公用品和工程改造款等。其中:大气物理研究所2212.61万元,化学研究所2008.84万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614.33万元,植物研究所569.40万元,物理研究所401.04万元,声学研究所143.93万元,半导体研究所151.12万元。
  2.2008年,所属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情况下,将科研项目经费5122万元用作其银行贷款的担保金。
  3.2009年3月,所属光电研究院未经中科院和财政部批准,自行决定购买位于海淀区中关村东南小区的办公用房,至2009年底已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购房款432万元。
  4.至2010年2月,所属物理研究所对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315.98万元、大气物理研究所已列支的聘用临时工劳务费余额55.89万元,均未在两家单位的账表中反映。
  5.2007年至2010年2月,所属大气物理研究所部分试验楼对外出租收入232.13万元(其中2009年5.78万元),应缴未缴房产税共计27.85万元。
  6.5个所属单位往来款4006.73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声学研究所1249.15万元,半导体研究所377.09万元,化学研究所497.86万元,植物研究所434.07万元,大气物理研究所1448.56万元。大部分款项挂账3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对投资收益未收回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收回;对所属7个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经批准购置资产以及违规担保的问题,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对房租收入未缴纳房产税的问题,要求补缴相应税款;对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积极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督促所属单位严格预算和资产管理,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投资收益未收回的问题,已收回院本级核算和管理;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化学研究所和半导体研究所已作调账处理,并部分归还了课题经费;大气物理研究承诺在两年内调账处理完毕。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科院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程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程院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776.2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7073.28万元;工程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966.2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9.9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支出9424.7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69.76万元,其中2009年1137.9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2.0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528.64万元。上述问题对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有效,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调整预算1175.79万元。
  2008年以来,未经财政部批准,工程院将“综合楼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会议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科技展品及其他”项目预算中的1175.79万元,调整用于岗亭制作安装等项目支出,其中2009年1049.63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578.71万元。
  1.2007年至2008年,工程院在提取的课题管理费中列支272.53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在办公楼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职工住宅的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50.07万元。
  2.2009年,工程院将部分公用经费结余转入职工福利基金,并从中列支人员经费173.84万元;直接在公用经费中支出人员经费82.27万元。
  (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劳务费119.90万元。
  2008年至2009年,工程院在专项经费中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机关人员劳务费119.90万元,其中2009年58.30万元。
  (四)所属《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存在的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该杂志社以中国工程科学理事会(未办理社团登记手续,不具备收取会费资格)的名义,向相关企业和单位收取会费140万元,其中2009年30万元。
  2.2008年7月,该杂志社向外单位人员支付承揽赞助和广告的报酬34万元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2008年5月和12月,工程院分别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办公楼基建捐赠款50万元和2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将预算调整情况报财政部批准;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机关人员劳务费的问题,要求尽快出台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规定;对《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违规收取会费等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按规定加强管理,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对违规接受办公楼基建捐赠款的问题,要求加强基建管理,上述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入固定资产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程院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程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提出今后将认真做好项目预算并严格执行;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劳务费等问题,将及时追回相关资金;对《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存在的问题,已责令该社严格规范财务开支与管理;对违规接受办公楼基建捐赠的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附表1: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工程院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以下简称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行政管理局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气象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54 865.8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782 510.85万元;气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842 181.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 684.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10 677.1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2.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219.99万元,其中2009年2106.61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9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896.59万元。上述问题对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多项预算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安排项目预算1819万元。
  2009年,气象局在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报告厅改造工程”项目预算181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973.33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其他项目财政拨款。
  (二)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不细化。
  在气象局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中,法制建设及行业标准化规范项目预算126万元,仅列示为“气象行政执法和法制建设经费”及“行业标准建设经费”两项内容,未作进一步细化,不利于规范预算执行。
  (三)扩大范围支出46.61万元。
  2009年,气象局办公室在气象专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中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万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支出33.05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所属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三峡工程气象保障服务系统等3个基本建设项目2008年底已完工,结余资金135.51万元,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2.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从“空中水资源监测技术研究”等9个课题中列支办公费等196.59万元,其中2009年列支83.21万元。
  3.2007年至2009年,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3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超预算列支差旅费等60.8万元(超预算比例为36.30%);在6个公益性行业项目中超预算列支劳务费等96.99万元(超预算比例为82.19%)。
  4.2007年至2009年,所属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未将承担科技部、自然基金委员会等部门课题收入606.94万元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其中2009年242.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安排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补报审批手续,并将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对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将违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行政管理局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对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扩大范围支出、超预算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对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课题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气象局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报内容,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气象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自行安排项目预算的问题,已报发展改革委审批;对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推进气象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气象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将项目经费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账务处理;对行政管理局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行政管理局已编制完成3个项目的决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36个二级预算单位和300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对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309.44万元。
  所属天津、内蒙古等4家银监局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共计309.44万元,其中2009年280.91万元,包括在公用经费科目列支人员经费等225.51万元、项目支出与公用支出相互挤占挪用13.16万元、超标准发放通讯补贴34.91万元和科目之间相互串用7.33万元。
  (二)少计收入556万元。
  所属浙江、湖北等3家银监局将地方财政拨付的经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56万元,其中2009年281万元。
  此外,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还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预算申报和审批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银监会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纠正问题,并按规定调整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在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及时作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核算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银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纠正,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同时调整账目;对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将地方政府拨付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申报和审批不规范的问题,银监会已进行整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180.97万元。
  2009年,所属陕西、厦门等证监局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85.38万元;安徽、江西等证监局在“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中列支职工津贴补贴58.8万元;陕西、安徽证监局在“稽查办案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15.82万元;安徽证监局通过扩大提租补贴发放范围等方式为该局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97万元。
  (二)少计收入16.57万元。
  2009年,所属云南证监局将办公楼租金收入12.37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安徽证监局未将地方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4.2万元计入收入。
  此外,证监会还存在使用和收受信息不实的民航电子客票报账、一些固定资产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及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调整账目;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尽快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证监会在审计前对其本级和所属36个派出机构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及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并加强了财务审核和管理;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53.73万元。
  2009年,所属广东保监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32.94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5.75万元;上海保监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5.04万元。
  (二)提高标准支出213.71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所属四川保监局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等共计206.34万元,其中2009年发放34.46万元;2009年,所属广东保监局超标准发放职工津贴补贴7.37万元。
  (三)少计收入188.5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上海、辽宁和四川保监局少计地方财政补贴收入188.5万元,其中2009年72.89万元。
  (四)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58.1万元。
  2009年,所属四川保监局使用虚假机票报账,套取资金58.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贴补贴。
  此外,保监会本级和部分保监局还存在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保监局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整改并调整账目;对四川保监局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有关款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其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责令相关单位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严格财务和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津贴补贴发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保监局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责令其按照有关法规调整账目;对部分保监局提高标准支出的问题,已责令其停止发放并调整账目;对少计收入的问题,上海、辽宁等保监局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其收入已在年度决算报表中予以反映;对四川保监局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逐步组织清退,四川保监局已清退25.61万元。其他管理不规范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 003.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均为财政拨款;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0 169.7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5.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了社保基金会全部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88.03万元,其中2009年150.5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50%;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33.28万元。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预算执行基本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316.34万元。
  2008年至2009年,社保基金会在办公用房房租及物业费经费项目中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316.34万元。
  (二)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412.41万元。
  2007年至2009年,社保基金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371.69万元;有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或与实际经济内容不符的发票,报账金额合计40.72万元。
  (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99.13万元。
  1.至2009年底,社保基金会于2007年支付425.63万元购置的职工宿舍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2009年,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将财政部追加的人员经费573.5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拨到基本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对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且更正和补充相关凭证;对购置职工宿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要求尽快补登;对未办理报批手续直接转账的问题,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加大财务报账审核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社保基金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目;对购置职工宿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已登记入帐。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档案局(以下简称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档案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档案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0 466.8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50 466.86万元;档案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7 763.8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 702.9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档案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4 281.4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7.7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662.11万元,其中2009年3104.5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7.0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352.65万元。上述问题对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2017.75万元。
  2009年,档案局在基本支出中列支1236.98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621.45万元,分别用于无预算的礼堂局部装修、道路改造以及车辆修理、购置礼品等支出;所属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5个项目经费中,分别列支130.62万元、28.7万元,用于购置设备、旅行车及旅游支出。
  (二)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造成少计收入800.57万元、支出30.47万元。
  至2009年底,档案局将2002年和2005年收到的工程款结余166.88万元和房租收入余额24.91万元放在“暂存款”科目核算;所属中国档案报社将房租等收入65.78万元计入了“其他应付款”;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将课题费等收入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当年收支分别为177.26万元和30.47万元,年末余额为512.53万元。上述造成少计收入800.57万元和支出30.47万元。
  (三)少计固定资产2091.64万元。
  2009年,档案局新投入使用的配电室改造工程等项目投资总额2091.64万元,已办理了竣工决算,但未作固定资产核算。
  (四)接受虚假发票报账33.92万元。
  2009年,在档案局食堂伙食费及托管费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金额共计33.92万元。
  (五)药品实物管理不够严格。
  档案局医务室2003年成立以来购买药品支出共536.30万元,直接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其中2009年103.51万元),均没有完整的药品出入库记录和实物台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少计收支和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更换为真实发票;对药品实物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档案局应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档案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档案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审计情况,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档案局在审计期间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增加了资产管理人员,全局正抓紧进行资产清理和相关账目补登工作;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索取更换为正规合法发票,并加强了财务审核。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xls
  
  
  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信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信访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 833.7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8541.77万元;信访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 438.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04.6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10 544.6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3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9.71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5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8万元。上述问题对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65.89万元。
  2009年,信访局用公用经费支付工作人员餐费补贴65.89万元。
  (二)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93.82万元。
  2009年,信访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公务用车维修费、机关办公电话费和办公楼建设纪实片制作费等公用经费93.82万元。
  (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信访局2009年部门预算中,“信访立法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的预算未按实际需求编列,其中4项明细支出预算共计108万元,当年均未执行;“信访法制化建设”等2个项目预算当年执行率分别仅为11.23%和22.95%,年底结转资金57.4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遵守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际需求编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信访局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编报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访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信访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已着手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提出今后将不断改进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
  附表1: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粮食局(以下简称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粮食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预算2666万元未细化至项目执行单位。
  粮食局2009年项目预算中,有13个项目预算共计2666万元年初未细化至项目执行单位,而由该局在执行中自行下达给所属单位。
  (二)在局本级预算中安排地方项目支出800万元。
  2009年,粮食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山东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山农12小麦良种繁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支出8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
  (三)公务用车超编17辆。
  至2009年底,粮食局实有公务用车40辆,超编17辆。其中:局机关用车超编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超编5辆。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作为该局宿舍楼装修改造等工程款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20张虚假发票,金额合计188.12万元,其中154.44万元工程全部由一人承包并由其提供虚假发票。
  2.2009年,所属国家粮油信息中心、标准质量中心和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分别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220.83万元、182.83万元和140.49万元。
  3.2007年至2009年,所属科学研究院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202.13万元。
  4.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科学研究院出租房产租金92.70万元和20万元未纳入两单位财务账册统一核算,而是由所属公司收取和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申报项目预算时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本级预算中安排地方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不得申报此类预算;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超编公务用车;对机关服务中心使用虚假发票列支工程款的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所属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机关服务中心、科学研究院少计租金收入的问题,要求补计收入,并调整账目和报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粮食局应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加强房屋、车辆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财务报账审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粮食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粮食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提出今后将细化预算;对本级预算中安排地方项目支出的问题,提出今后将按规定申报;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正在清理超编公务用车,力争2010年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降低10%;对所属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的问题,已责令今后改正;对少计租金收入的问题,科学研究院已收回资金并补计收入,机关服务中心正在清理有关账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培训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专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专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7 030.3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41 001.33万元;外专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2 354.5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675.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外专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46 704.7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31%。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2.5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09%。上述问题对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9年,外专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支出共计12.63万元;所属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支出共计19.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并建议外专局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专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局机关和培训中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了账目和报表。
  附表1: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外专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测绘局(以下简称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测科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测绘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测绘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87 856.6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58 904.72万元;测绘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49 337.1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8 519.5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测绘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8 383.6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4.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464.47万元,其中2009年5653.84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1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43 073.2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138 696.66万元。上述问题对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或单独制定下发了多项规章制度,多次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自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中编列其他部门和单位预算3.56亿元。
  2007年至2009年,测绘局在编制基础测绘等4个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时,为国家海洋局等3个部门和河北省测绘局等36个地方测绘单位编列预算3.56亿元,其中2009年2.12亿元。
  (二)未批复所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3.5亿元。
  2007年和2009年,财政部年中追加测绘局的测绘生产性项目预算分别为1亿元和2.5亿元,但该局未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造成相关单位项目执行无预算。
  (三)扩大范围支出4328.6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测绘局在财政专项经费中,扩大范围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4328.60万元,其中2009年2528.60万元。
  (四)侵占、隐瞒和转移会议经费结余1585.53万元。
  2006年至2009年,测绘局未经招标确定了3个大型会议承办单位,并与这些单位侵占、隐瞒和转移会议经费结余共计1585.53万元,其中703.68万元存放在法定账册外,有294.10万元已用于宣传费等支出;600万元转至测绘局第一大地测量队,拟用于拍摄测绘题材影视作品;281.85万元被会议承办单位及个人侵占。
  (五)以专项野外作业装备名义购置价值472.26万元的10辆车未用于野外生产一线。
  2006年至2008年,测绘局以专项野外作业装备名义购置总价339.72万元的7辆车,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为陕西测绘局配备总价132.54万元的3辆车在该局后勤服务中心闲置了1年多。
  (六)所属测科院存在的问题。
  1.2006年以来,测科院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屋、设备等资产,共收取租金1532.97万元,其中2009年515.62万元;2006年至2007年,测科院未经批准对外投资252.50万元。
  2.2009年,测科院将实际已于2007年委托其参股公司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最终由该公司以1870万元的金额中标;2008年以来,在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购置了2套总价1317.94万元的进口产品。
  3.2007年以来,测科院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 “测绘仪器检定收费”收入94.05万元交所属公司管理,其中2009年35.11万元。
  4.2008年,测科院以自有资金支付某公司科研开发费用324万元,相关发票是该公司以销售软件名义开具的软件销售发票。由于相关业务未真实发生,发票属于无真实业务内容的虚假发票。
  (七)所属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地信中心)存在的问题。
  1.2008年,地信中心未经充分论证,申报并获得某项目预算1000万元。经查,该项目根本无法实施。截至审计时项目结余973.42万元。
  2.2007年以来,地信中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定大地成果、航摄成果等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标准,共收费2104.56万元,其中2009年479.69万元;“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收入26.7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09年10.51万元。
  3.2007年以来,地信中心未经批准,将部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共收取租金23.3万元,其中2009年4.2万元。
  (八)部分直属测绘局存在的问题。
  1.2003年以来,黑龙江测绘局所属国家测绘局第二大地测量队等8家单位通过截留项目收入、虚假发票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2.38亿元存放在法定账册外,至审计时余额为4231万元。
  2.2007年以来,四川、陕西测绘局等多家单位以虚假业务事项、虚列工资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10亿元;未经批准,将多处办公、业务用房对外出租,房租收入8471.5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而是直接纳入单位预算安排使用。
  3.2006年至2008年,四川测绘局以房屋修缮项目的名义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40万元,实际用于该局地理信息综合楼新建项目。
  4.2007年以来,四川测绘局所属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收取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收费”104.56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09年30.2万元。
  5.2009年,四川测绘局所属成都地图出版社以支付会议费、培训费的名义套取财政专项资金31.56万元,存放在法定账册外;用财政专项资金162.82万元购置的纸张未入账。
  6.2009年,四川测绘局将合同金额为399.41万元的项目公开招标,该局所属两家单位参股的公司中标。评标委员会中有2人来自该局所属单位,中标公司还在投标材料中编造公司人员、设备及业绩情况;同年,四川测绘局未经批准,自行以单一来源方式订购卫星影像数据,合同金额1939.10万元。
  7.2007年以来,四川测绘局一直未将四川省财政安排的项目收入纳入预算,其中2009年2530万元。
  8.2007年,陕西测绘局后勤服务中心从供暖系统改造项目中支出257.70万元,用于陕西测绘局职工住宅的地下车库建设;2007年以来,该局所属陕西测绘仪器厂房租收入285.09万元(其中2009年100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税费。
  此外,黑龙江测绘局在黑龙江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投资未落实、财务多头核算、产权不明晰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其他部门和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对未及时批复所属单位追加预算的问题,要求及时批复预算;对扩大范围支出、确定会议承办单位时未予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和规范;对侵占、隐瞒和转移会议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上缴中央财政或纳入测绘局部门预算管理;对项目购车未用于野外生产一线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拨;对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审核和报备手续;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和规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要求将收费上缴财政专户;对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并报财政部重新安排预算;对未经批准自定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标准的问题,要求尽快完善报批手续;对在法定账册外核算资金和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账内核算;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和规范;对项目申报不实的问题,要求据实申报预算;对未将来自地方财政的收入纳入预算编制口径的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对漏缴税款的问题,要求及时补缴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测绘局应改进和加强预算编报,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会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测绘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测绘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收回隐瞒、转移的会议费结余397.99万元,收回被侵占的会议费资金281.85万元;所属地信中心已将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收入26.7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陕西测绘局已制定清退计划。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邮政局(以下简称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
  邮政局在编报预决算时,未将机关服务中心、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北京邮电疗养院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编报范围。2009年,这3家单位收入5233.02万元、支出4779.56万元。
  (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39.30万元。
  2007年12月至2010年2月,邮政局及所属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九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7张发票并据以入账。经鉴定,上述发票为虚假发票,涉及金额139.30万元,其中2009年70.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将所属3家事业单位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对财务报账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邮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邮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已要求北京九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7张虚假发票全部予以更换。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国家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文物局(以下简称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物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物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2 752.6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文物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2 567.3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85.3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文物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40 038.6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3.6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76.86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4.69%;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900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83.14万元。上述问题对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
  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2 900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文物局2009年部门预算中,有7个项目预算合计2900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执行的所属单位,而是编列在文物局本级。
  (二)扩大范围支出1665.01万元。
  2009年,文物局在6个项目预算中,分别列支给所属文物出版社拨款100万元、补助地方支出120万元和其他项目支出1074.39万元;所属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中国文物报社分别将项目资金285.62万元和85万元用作公用经费支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还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管理费39.07万元,以“合同工工资”的名义支出1.9万元。
  (三)以拨代支造成多计支出174.68万元。
  2009年,文物局在拨付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文物局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等3个项目经费174.68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了支出。截至2010年1月,上述款项均未支出。
  (四)所属中国文物报社使用不合规的发票报账83.14万元。
  2009年,中国文物报社以办公用品发票、培训费发票、广告制作费发票、出租车票、油票等各种票据报账的方式,发放广告奖励费72.29万元;在公用经费及2个项目支出中,以食品发票和办公用品名义报账10.85万元,实际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项目专家和本单位职工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按要求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拨付文物出版社的资金,责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停止提取管理费,将已提取的管理费余额归还原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确需的新增项目应按有关程序申报批准;对以拨代支造成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成中国文物报社今后严格审核支出内容,避免再发生此类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物局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确定的开支范围使用资金,科学掌握项目执行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物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正在追回资金;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已责成中国文物报社检查整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文物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药品审评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7 993.4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77 867.42万元;食品药品监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2 980.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0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1 251.3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8.5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32.35万元,其中2009年2181.2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54%;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39.71万元。上述问题对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2166.96万元。
  2009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在5个项目经费中列支685.62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和职工餐费等;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等3个单位在4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481.3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支出。
  (二)少计结余1810.66万元。
  2009年底,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7个单位的结余资金1810.66万元,未列入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三)所属2个单位使用内容不实发票报账47.85万元。
  2009年,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使用内容不实的发票,以劳务费、福利费和办公费等名义报账列支47.85万元,用于购买发放给职工的购物卡等。
  (四)所属2个单位违规发放未休年假补贴14.24万元。
  2009年,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违反规定给89名已休满年假或未休满年假但已获补贴的职工,多发放未休年假补贴14.24万元。
  (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收益281.2万元。
  1.2009年,该中心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部分国有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251.2万元用于事业支出,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008年,该中心所属北京公勤物业管理中心将收到的占地补偿费30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等,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对少计结余的问题,要求将结余列入年度决算报表;对使用内容不实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严格报账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对违规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的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严格考勤制度;对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并将收益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应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正积极组织整改。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已全部收回多发放的未休年假补贴。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61 993.6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601 773.66万元;南水北调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77 383.1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4 610.5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南水北调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48 140.4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7.1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5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0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7 760.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72.66万元。上述问题对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南水北调办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和征地移民机构进行审计,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提前申报财政专项预算580万元。
  南水北调办办公用房购置投资计划2009年7月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至年底尚未签订购置合同。但南水北调办在编报2007年度和2009年度部门预算时,就分别以新办公楼办公设备购置、装饰的名义申报,并经财政部批复专项预算共计580万元,2009年底结余491.19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14.55万元。
  2009年,南水北调办在“南水北调工程科技项目立项审查及验收评价”财政拨款项目中,列支了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论文整理出版合同款9.6万元;在“南水北调工程搭桥资金融资问题研究”财政拨款项目中,列支了与项目内容无关的会议费49 470元。
  (三)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
  南水北调办2008年的政府采购支出中,有200万元的专项审计支出没有编报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
  (四)少计收入472.66万元。
  1.2009年1月和3月,南水北调办在收到北京市拨入的公费医疗经费和公费医疗照顾经费共计30.46万元后,直接冲减了支出,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2.2008年11月,所属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收到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支付的调水管理费432万元后,挂在往来科目核算,也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3.截至2009年底,所属政策及技术研究中心2008年至2009年应收取的广告收入共计10.2万元未及时收回,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五)所属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超概算列报管理费    28 377万元,违规委托无招标代理资质机构采购工程物资      78 595.51万元。
  1.截至2009年底,该局在概算只包含管理费4239.65万元的28个分项工程中,实际列报管理费32 616.65万元,超出概算28 377万元。
  2.2009年1月,该局将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78 595.51万元工程物资采购业务,委托给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北京中兴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实施邀请招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提前申报财政专项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改进预算申报工作;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按政府采购目录编报采购预算;对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补计收入;对建设管理费支出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概算支出;对违规委托无招标代理资质机构采购工程物资的问题,要求责成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南水北调办应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进一步综合平衡好工程计划、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水北调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南水北调办高度重视,提出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并出示整改结果,不能立即整改的今后严格落实审计建议。对提前申报财政专项预算的问题,将按动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程序来申请这两个项目,认真做好两个项目的预算执行;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进行了账目调整,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对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将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补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对建设管理费支出超概算的问题,已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控制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费的使用规模;对违规委托无招标代理资质机构采购工程物资的问题,将责成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清理支付给北京中兴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采购保管资金。
  附表1: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三峡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三峡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354.3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642.76万元,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三峡基金)4711.56万元;三峡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627.9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26.3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了三峡办2009年的全部部门预算支出。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6万元,其中2009年47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6%;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2 982.5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201.1万元。上述问题对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所属单位收入4024.94万元、支出3367.98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在三峡办2009年度部门预算中,未包括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这4个单位当年收入4024.94万元、支出3367.98万元。
  (二)在三峡基金中安排一般工作经费12 092万元。
  按规定,三峡基金只能用于三峡工程支出,但三峡办在2002年至2009年的三峡基金收支预算中,安排三峡办稽查组工作经费、会议费、调研费和培训费等工作经费共计12 092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涉及金额3500.08万元。
  1.2002年至2009年,三峡办综合司等内设部门采取以拨代支方式,把本级管理和承担的6个项目资金中的516万元转移至4个所属单位。至2009年底,相关内设部门已从中报销交通费、会议费等支出269.98万元。
  2.2000年至2009年,三峡办在三峡工程施工区外生态环境补偿费中,按自定标准5%提取管理费1804.5万元。截至2009年底,用于三峡办水库管理司的差旅费、调研等支出954.42万元。
  3.2004年,三峡办将三峡移民培训中心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预付培训费名义出借给云湖度假村,每年收取资金占用费50万元,用于该办在度假村的有关开支。审计署2005年曾指出这一问题,但三峡办一直未收回上述资金。至2009年底,三峡办收取资金占用费共计289万元,用于会议支出及发放职工补贴等274.14万元,包括规范津贴补贴后向职工发放的实物等支出38.78万元。
  4.2008年,三峡办未按进度拨款,将三峡工程论证及可行性研究结论阶段性评估项目经费1901万元一次全额拨付项目承担单位,且同时列作支出。该项目已于2009年底基本完成,在项目承担单位结余资金890.58万元,占该项目预算的46.85%。
  (四)将本级收入326.25万元存放在所属单位,未纳入本级核算。
  1.2009年7月,三峡办将三峡总公司支付的提前发电奖励款200万元直接汇入所属北戴河基地账户。至审计时,基地已从中列支维修费、购置固定资产等支出158.23万元。
  2.2003年至2009年,三峡办将房产出租收入126.25万元存放在所属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账上,用于这些单位日常经费开支。
  (五)投资1800万元的办公楼购置和使用不合规。
  三峡办2006年12月以信访用房为名,投资1800万元购买了总建筑面积为2251.1平方米的房产,实际由所属自收自支单位三峡出版社无偿使用。
  (六)未经招标将3个工程监理项目直接交由所属咨询中心承担,涉及合同金额257万元。
  2008年至2009年,三峡办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将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试点示范项目等3个工程监理项目直接交由无相应资质的咨询中心承担,合同金额257万元,已拨付资金72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32.14万元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峡办2009年部门预算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实际执行中,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复印机、计算机、电子数码产品等办公用品支出32.14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八)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预算30.05万元。
  2007年,三峡办从三峡基金中拨付所属三峡出版社30.05万元,用于出版《中美研究开发长江史料》,并约定于2007年底完成,但至审计时尚未出版,资金闲置。
  (九)未纠正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金额900万元。
  2005年3月和2006年4月,三峡办以三峡水库生态与环境保护监测用船的名义,将水质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拨付湖北省移民局建造了一艘接待用船。审计署2005年审计中曾指出这一问题,要求予以纠正。但此次审计发现,三峡办并未纠正,该船在功能设计上没有安装用于水库和环境监测的仪器和设备,实际仍为接待用船。
  (十)所属咨询中心违规承揽监理业务500.69万元,将168.83万元资金存放在法定账簿外。
  1.2005年至2009年,该中心在未取得监理资质的情况下,先后与11个关联单位签订了金额共计500.69万元的17个工程监理合同,实际收入310.20万元。
  2.2006年至2009年,该中心以虚增印刷品数量和编造虚假会议等方式,套取现金148.47万元存放在法定账簿外,还将房产出租收入20.36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其中40万元以现金形式上交三峡办,用于发放职工节日补贴;余款送给了向其输送项目的单位或相关个人。
  (十一)所属三峡出版社将出版印刷费92.64万元转移至该社下属公司。
  2007年至2008年,三峡办与三峡出版社签订了出版《长江三峡工程稽察工程文件汇编》等4部汇编的委托合同,出版印刷费92.64万元由三峡办直接拨付到该社和本社职工共同出资成立的北京集荣文化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承担出版业务,未纳入出版社账簿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三峡基金中安排一般工作经费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部门所需正常工作经费;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将收入存放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办公楼购置和使用不合规的问题,要求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妥善处置;对未经招标将工程监理项目直接交由所属单位承担的问题,要求落实招标程序;对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闲置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纠正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监管船功能及管理等事项;对咨询中心违规承揽工程监理项目并账外存放资金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行为,清理已收取的监理费用,清退已发放的补贴;对转移出版印刷费至所属公司的问题,要求清理公司,收回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三峡办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峡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峡办高度重视,以“狠抓审计整改、扩大审计成果”为主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8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已收回存放在所属单位的结余资金;对转移专项资金至外单位获取利益289万元以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1804.50万元等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三峡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法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国家法官学院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高法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高法院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539.88万元。
  2009年,高法院违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362.42万元,防暑降温费110.08万元,实物形式过节补助67.38万元。
  (二)未经报批变更所属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概算。
  在未按规定报经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情况下,高法院对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重复进行了规划设计,投资概算由35 161万元增加至73 016.84万元。至2009年底,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封顶,但重大设计变更仍未获发展改革委批复。
  (三)少计收入1606.65万元、资产177.38万元。
  2009年,高法院未将部分房屋出租等收入1466.65万元在本级账内核算,而是直接计作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事业收入;未将收取的《公报》稿酬140万元计列收入,而是放在“暂存款”科目中核算;未将其2005年至2009年接受捐赠的价值177.38万元的6辆汽车在会计账簿上反映。
  (四)部分专项业务费预算编报论证不充分。
  由于编报论证不充分,高法院两个专项业务费预算执行较慢,2009年预算为25 746.18万元,实际支出仅16 340.23万元,至2009年底累计结余21 911.23万元。
  (五)扩大范围支出71.69万元。
  2009年,高法院在基本支出中列支经营单位高法院第二招待所(法官之家)和晶湖湾海鲜酒店电费71.69万元。
  (六)所属国家法官学院存在的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该院未经核准,收取法官培训费4429.27万元。
  2.2007年至2009年,该院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编辑发行部和《法律适用》编辑部的发行收入1128.39万元和644.48万元,未纳入学院账簿统一核算。
  3.至2009年6月,该院支付丰台区花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征地补偿费8947.57万元,超过协议补偿额300.3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按国家有关津贴补贴管理规定处理;对未经报批变更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和概算的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尽快解决;对少计收入和资产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将资产纳入会计核算;对部分项目预算编报论证不充分的问题,要求今后从严从紧编报预算,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上述资金,调整账目;对国家法官学院违规收取法官培训费的问题,建议商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解决;对两个编辑部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对国家法官学院超协议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查清多支付征地补偿费的原因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作出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高法院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建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法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部分项目预算编报论证不充分的问题,高法院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将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情况;对少计资产的问题,提出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补计固定资产账;对国家法官学院违规收取法官培训费的问题,已向有关部门申请,采取措施规范收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以下简称中联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联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联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基本支出中列支项目支出等558.39万元。
  2008年至2009年,中联部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装修改造项目支出508.39万元,列支所属单位装修费50万元。
  (二)已完工的总投资额为39 369.80万元的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
  至2009年底,中联部在1993年至2005年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4个项目,总投资39 369.80万元,均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
  (三)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交所属单位出租,取得收入397.92万元。
  未经财政部审核批准,中联部将部分房产交由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出租,2009年取得出租收入397.92万元。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格,涉及金额703.16万元。
  2009年,中联部政府采购预算中,有 497.18万元预算未执行;另有205.98万元货物及服务采购支出,未按规定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项目支出等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要求加紧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对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交所属单位出租的问题,要求将出租事项报财政部备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联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联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联部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项目支出等问题,规定今后要严格区分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正在加紧办理竣工结算和资产移交;对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交所属单位出租的问题,正在办理备案工作;对未严格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的问题,将专门研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编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央编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230.7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中央编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5857.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73.7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央编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693.5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3.47%。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7.80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注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中央编办在申请4个延续项目2009年度预算时,未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217.80万元列入预算,当年实际从中支出134.10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今后编报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中央编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中央编办提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附表1:中央编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央编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党校(以下简称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校本级和所属函授学院,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党校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校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央党校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3 865.5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8 921.03万元;中央党校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6 872.2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993.2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央党校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支出共计  39 001.8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8.9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20.3万元,其中2009年485.65万元,占审计预算金额的1.2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5693.7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19项制度和措施,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支出563.95万元。
  1.2007年至2009年,中央党校每年将收到的中央党校延安精神研究会课题预算200万元,在编制决算时均全额计作了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支出为143.99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456.01万元。
  2.中央党校每年按教学科研人员数及定额标准,计提当年科研成果津贴并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于次年再核发。由于计提数与实际核发数不一致,造成2009年决算报表多计支出107.94万元。
  (二)横向科研课题费收入211.69万元财务核算不规范。
  中央党校将承接其他单位科研课题的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2009年收支分别为211.69万元和72.38万元,导致少计收支。
  (三)房屋出租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2009年4月,中央党校财务行政管理局将面积53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未报财政部备案。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8年9月,所属后勤部社区服务中心未经党校审批和资产评估,将面积1602平方米的房屋对外出租。
  2.2009年,所属函授学院应收未收学费和教材费等行政事业性收入4114.34万元;已收取费用中的1044.91万元未计入应缴财政专户,另外还将其中74.21万元直接返还铁道部党校函授分院。
  3.所属函授学院与其他单位合作办班取得的部分学费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而是在往来科目核算,2009年收支分别为52.83万元和63.02万元,年底结余107.4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支出、课题费收入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房屋出租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并将资产出租和审批情况报财政部备案;对函授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责令函授学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费收入及时、完整上缴财政专户,并调整决算报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党校应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监管,督促函授学院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党校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党校高度重视,正在进行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多计支出和横向科研课题费收入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正着手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房屋出租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正在补办备案手续;对函授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函授学院纠正,函授学院已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准备将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附表1: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央党校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和外文出版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外文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外文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4 156.9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31 838.10万元;中国外文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4 230.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3.6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国外文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1 420.8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89.0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22%;查出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881.46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外文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外文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
  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机关公务卡使用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所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经营收入2261.46万元、支出2683.82万元纳入部门预决算。
  2002年以来,中国外文局在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情况下,对事业单位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一直未将其经营收支纳入部门预决算,造成预决算编报不完整。2009年,该中心经营收支分别为2261.46万元和2683.82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251.92万元。
  2009年,中国外文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本级及所属单位年度考核奖、60年庆典等支出251.92万元。
  (三)将以前年度搬迁补偿款结余在往来账上核算。
  中国外文局将以前年度搬迁补偿款结余一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2009年初结余150万元,当年拨付50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少反映上述结余及使用情况。
  (四)向所属单位投资620万元未履行备案手续。
  2008年7月,中国外文局用事业基金620万元对所属企业新星出版社进行改制增资,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五)所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将287.11万元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2009年,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通过下属公司收取广告费等收入287.11万元,未纳入中心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经营收支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的问题,要求将该中心的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基本支出占用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对以前年度搬迁补偿款结余在往来款科目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向所属单位投资未履行备案手续的问题,要求尽快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单位未将广告费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清理和收回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调整账目和报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外文局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尽快清理往来账,统筹安排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外文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外文局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未将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经营收支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问题,中国外文局已报经财政部批准,将对该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中国外文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国外文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新京报社、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光明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   11 27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光明日报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 27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无差异,总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光明日报社本级2009年预算支出11 27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00万元,其中2009年320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28.3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1 160万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5 346.72万元。上述问题对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计收入4563.38万元。
  1.2007年和2009年,光明日报社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政策性补贴中,有4400万元计作“资本公积”、“专项应付款”等,造成少计财政补贴收入,其中2009年少计3200万元。
  2.2009年,光明日报社将订报发行款62.58万元直接用于支付订报费用、100.80万元计作“其他应付款”,造成少计收入163.38万元。
  (二)决算(草案)多计项目支出2806.97万元。
  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决算(草案)反映,其200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11274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但年底实际结余2806.97万元,造成多计项目支出。
  (三)部分人员违规参与广告经营业务,涉及金额6238.21万元。
  2005年至2009年,光明日报社的部分采编部门和采编人员参与了报社的广告经营业务,涉及广告金额共计6238.21万元,其中2009年度为1308.41万元。
  (四)未取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758.55万元。
  2009年度,光明日报社在向所属非独立核算的驻地各记者站拨付运营包干经费和发行经费共计758.55万元时,全部直接作为费用列支,且无原始报账凭据。
  (五)收受虚假发票报账24.92万元。
  在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37张,报账金额24.92万元。
  (六)所属单位少计广告收入54 244.34万元。
  2005年至2009年,所属新京报社少计广告收入46 100.53万元,其中2009年少计20 782.98万元;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少计广告收入8143.81万元,其中,2009年少计4433.6万元。
  此外,光明日报社在2009年度部门预算中申报的预算总额为11 160万元的11个项目,缺少项目申报书等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完整确认收入;对部分人员违规参与广告经营业务的问题,将移送新闻出版总署处理;对未取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补充相关原始报账凭证;对收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对财务报账凭证的审核和管理;对所属单位少计广告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完整确认收入;对项目支出预算缺少项目申报书等资料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申报资料。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光明日报社应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提高收支核算的准确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促进其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议核算工作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光明日报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光明日报社高度重视,积极进行纠正和整改。对部分人员违规参与广告经营业务的问题,规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区别新闻报道与广告宣传,不得以光明日报记者站名义从事广告和发行业务;对未取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记者站所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报社本级凭票报账;对虚假发票问题,已向开票单位更换部分假发票。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华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工人日报社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全国总工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7个二级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8 012.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是财政拨款;全国总工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8 312.9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0.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全国总工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9 020.7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9.41%。审计未发现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主要差异及产生原因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说明相同,详见附表2。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修订了《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附表1: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共青团中央本级和所属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共青团中央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     36 235.8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33 518万元;共青团中央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1 150.1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085.7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了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的全部预算支出。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84.6万元,其中2009年402.94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1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621.37万元。上述问题对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完善了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经营性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固定资产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共青团中央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566.58万元。
  (二)所属单位会计记账时,对2084.6万元的支出渠道计列不当。
  1.2005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与其他单位合作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专项行动经费1484.6万元,其中2009年列支402.94万元。
  2.2002年1月,所属网络影视中心在“中青网运营费”项目中列支570.09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列支29.91万元用于日常开支,两项合计600万元。
  (三)2008年1月,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向共青团中央所属中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出借6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半,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计收利息。2009年4月,归还200万元,其余400万元连同利息56.93万元展期一年。其做法不符合现行规定。
  (四)所属网络影视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54.79万元。
  2009年,网络影视中心在执行“中国青少年信息服务网络系统运营费”项目过程中,自行采购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硬件设备54.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要求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所属单位支出渠道计列不当的问题,要求责成两家单位追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对机关服务中心拆借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共青团中央应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督促所属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青团中央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共青团中央高度重视,两次召开书记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附表1: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共青团中央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文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文联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文联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8 098.9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均为财政拨款;中国文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8701.9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397.0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9 642.5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9.1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77.61万元,其中2009年742.6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0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3671.80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2463.11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文联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文联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预算与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预算4140万元未细化。
  在中国文联2009年度部门预算中,重点艺术项目扶持工程等3个项目预算4140万元,未编制具体和明细的支出预算。
  (二)未将经费补助2303.64编入部门预算。
  2009年,中国文联未将经费补助收入2303.64万元编入部门预算。在上述经费的使用中,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其中预算为1006.12万元的4个项目,当年仅支出130万元,结余876.12万元。
  (三)少计收入184.51万元和支出165.39万元。
  2009年,中国文联将其他部门拨款、赞助费和资料费等收支在“暂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184.51万元和支出165.39万元。
  (四)多计支出270.39万元。
  2009年,中国文联在向6个所属协会拨付重点艺术扶持工程等专项资金830.77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至年底实际结余270.39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
  (五)接受虚假或不合规发票报账328.45万元。
  2008年至2009年,在中国文联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219.49万元,有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的发票,报账金额合计108.96万元。
  (六)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组织招标。
  2009年,中国文联在综合办公楼二次结构更改和装修、新办公楼照明亮化等改造工程中,未经招标就确定了实施单位,至年底已支付工程款5794.07万元。
  (七)对外投资4300.60万元未在法定账簿内反映。
  至2009年底,中国文联拥有对7个企业的股权投资4500.60万元,其中4300.60万元未在法定账簿内反映。
  (八)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在“其他暂存”等科目核算上级补助、赞助费等收支,少计收入合计1152.66万元、支出合计632.94万元。
  2.2009年,所属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下属事业单位的收入1126.95万元和支出932.45万元未纳入这两家单位的预决算。
  3.机关服务中心2005年的对外投资50万元,一直未在“对外投资”科目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拨款收入未编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及决算(草案);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组织招标的问题,要求加强工程招标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对投资未在账簿反映的问题,要求对投资、股权转让及收益情况进行清理,并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文联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编报,不断加大项目支出的执行力度,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文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采取措施纠正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文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制定了改进财务工作的四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如何做好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工作;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三是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做好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处理,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大部分已从收款单位取得合法票据。对外投资未在账簿反映的问题,已进行清理和纠正。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中国文联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国文联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创作研究部、鲁迅文学院及中国现代文学馆,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5 408.6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3 290.59万元;中国作家协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4 480.2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28.4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国作家协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1 603.0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5.3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65.61万元,其中2009年39.57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34%;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768.78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预算2000万元未细化。
  在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部门预算中,7个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预算200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承担单位。
  (二)为所属经费自理单位列支费用119.3万元。
  2009年,中国作家协会为所属经费自理单位北戴河、杭州两个创作之家列支人员经费78.02万元、公用经费41.28万元。
  (三)少计收入1000万元和支出1295.54万元。
  2009年,中国作家协会将项目经费收入1000万元、支出1295.54万元在“暂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支。至年底该科目挂账项目经费结余累计1222.62万元。
  (四)基本支出结余952.73万元管理不够规范。
  中国作家协会2007年将本级基本支出历年结余952.73万元转移至所属创作研究部核算,至2009年底尚余926.04万元。
  (五)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258.11万元。
  1.2009年,所属中国现代文学馆在手稿文物征集项目经费中列支购汽油等支出39.57万元。
  2.2009年,所属鲁迅文学院在作家研讨班等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218.5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上述两个创作之家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结算有关业务服务费用;对在“暂存款”科目核算部分收支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基本支出结余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纳入本级财务统一管理;对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作家协会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编报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采取措施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作家协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将在编制2011年预算时细化;对为经费自理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已与两个创作之家签订接待工作协议,分季度支付接待费;对在“暂存款”科目核算部分收支和基本支出结余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已作调账处理;对中国现代文学馆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将占用款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鲁迅文学院挤占项目经费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要求鲁迅文学院规范人员开支标准和范围,不再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
  附表1: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科协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科协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2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科协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并制定了有关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代支造成多计支出339.62万元。
  2009年,中国科协在拨付所属中国对外应用技术交流促进会项目资金1249.02万元、中国国际科技会议中心项目资金1261.66万元时,会计记账全部计作了支出,但两单位至年底分别结余211.8万元和127.82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339.62万元。
  (二)部门决算(草案)多计收入780.41万元、支出781.18万元。
  在中国科协2009年度决算(草案)中,科协本级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重复计列了以前年度事业基金结余800万元的收支情况,造成多计其他收入和事业支出800万元;未将所属学会服务中心管理的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收支情况纳入,造成少计收入19.59万元和支出18.82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收入780.41万元、支出781.18万元。
  (三)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271.8万元。
  2009年,所属科技导报社、学会服务中心在6个项目中分别列支63.41万元和98.4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不足;信息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专家劳务费79.1万元;青少年科技中心在“中国数字科技馆运行与发展”项目中列支其他项目支出30.84万元。
  (四)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445.76万元。
  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的联合科技网建设和运行支出200万元、青少年科技中心的专题网站开发支出110万元、机关服务中心的服务支出76万元,均未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机关服务中心的车辆保养、学会服务中心和科技导报社的3个会议和2个印刷项目共计支出59.76万元,均未到政府集中采购指定地点办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调整账目;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会计核算,尽快研究解决部分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不足问题;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及招标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科协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科协高度重视,提出将认真加以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4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友协)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全国友协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所属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全国友协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了集中核算制度,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民间外交工作任务的完成。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6.6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截至2008年底,全国友协项目支出净结余106.6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未将各地区业务部取得的自费团组收入1153.66万元纳入本级统一核算和管理。
  2008年至2009年,全国友协将各地区业务部承接来访或出访“自费团组”取得的收入1153.66万元作为捐赠收入,在所属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核算,2009年底结余259.45万元。
  (三)扩大范围支出80.08万元。
  2009年,全国友协在人员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57.55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2.53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22.49万元。
  2009年,全国友协住房公积金预算120万元,实际支出142.49万元,超预算支出的22.49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挂账。
  (五)动用机动经费147.35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2009年,全国友协在未报财政部备案的情况下,动用 “部门机动经费”的全部预算147.35万元,弥补公用维修、路灯改造工程等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不足。
  (六)3个自筹基建项目程序不合规。
  2008年和2009年,全国友协未按规定报经审批,自行安排“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和职工健身中心工程”和“中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这两个项目及另一办公楼地下室加固改造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进行初步设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也未进行招投标。
  (七)所属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少计合作项目收入20.1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在与其他单位合作办理学生赴美文化交流实习项目中,少计按合同约定应取得的中介服务费收入20.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在编报以后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对未将取得的“自费团组”收入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规范该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将结余纳入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和数额执行,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动用机动经费未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对自筹基建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对所属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将劳务收入纳入账内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全国友协应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结余资金,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并加强合作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国友协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国友协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已将该项结余资金纳入2010年度预算安排;对未将取得的“自费团组”收入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正在制定整改计划;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正在研究加强经费开支管理;对住房公积金超预算的问题,已调整账目;对动用机动经费未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已补办备案手续;对个别自筹基建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提出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已将应计收入纳入收入核算。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以下分别简称贸仲委、法律部),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贸促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贸促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9 317.1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1 300.97万元;贸促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1 751.8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565.2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贸促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31 817.1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0.9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20.8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4.52%,查出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877.7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790.41万元。上述问题对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公房,租金收入227.40万元由所属单位使用。
  2009年,贸促会未经财政部批准,将部分公房交由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房屋自管服务社对外出租,租金收入227.40万元用于这两家单位的日常开支。
  (二)扩大范围支出230.34万元。
  2009年,贸促会用预算资金为所属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商会缴纳国际商会会费折合人民币161.42万元;支付非财政补贴出国展览会项目经费38.47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30.4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三)按规定,所属贸仲委执收的仲裁收费属于应上缴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贸促会未按规定将2009年仲裁收费4429.01万元上缴国库,而是直接上缴了中央财政专户。
  (四)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83.85万元。
  2005年至2009年,所属4个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83.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购买购物卡等。
  (五)部分资金和投资的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
  1.贸促会将2003年以前收到的房屋修缮费等专项资金975.31万元,交由所属房屋自管服务社管理和使用,未按规定纳入会本级账户核算管理。
  2.所属贸仲委将其2008年和2009年收回的385万元权益类资金,未按规定作为事业基金,而是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将其未经批准出资210万元成立的3家分会的投资情况也放在往来科目核算,未纳入决算报表。
  3.所属法律部未按规定将2004年至2007年的项目结余资金4617.72万元,转入净结余,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其2000年接收的部分对外投资及其分红也一直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4.2009年7月,所属中国国际商会未将品牌服务费收入15万元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而是汇给其所属环球商务国际旅行社。
  5.所属专利商标事务所未经批准于1998年在香港合资设立的公司,一直未纳入该所合并报表反映;该所未经财政部批准,2009年分3次借款给贸仲委2600万元,用于弥补其预算经费缺口。
  6.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及房屋自管服务社未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于2004年1月共出资5000万元设立公司。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公房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备案;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对仲裁收费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要求缴入国库并调整账目;对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令相关单位加强财务报账审核管理;对将专项资金交由所属单位管理使用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款收回会本级核算管理,并调整账目;对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及分红等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全面反映对外投资和分红情况。对其他问题,要求贸促会责成有关单位收回借款、补办手续,对款项进行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贸促会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使用、发票报账和非税收入等管理,并加大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贸促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贸促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将用于非财政补贴出国展览项目的38.47万元,作了调账处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贸促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宋庆龄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720.0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宋庆龄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240.7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20.7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宋庆龄基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281.8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3.8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24.97万元,其中2009年33.92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49%;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76.0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1951.2万元。上述问题对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宋庆龄基金会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33.92万元。
  2009年,宋庆龄基金会在机关办公用房租金项目中列支机关物业费、供暖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3.92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算365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
  宋庆龄基金会编报的2009年度公益事业及文物保护专项预算365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导致执行中存在一定随意性。
  (三)多计支出191.05万元。
  2008年,宋庆龄基金会将项目资金191.05万元拨付到旅行社,全部计作支出,2009年从中支出160.89万元,其余30.16万元仍存留在旅行社。
  (四)固定资产1923.82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1.宋庆龄基金会2003年支出1879.41万元购买的机关办公用房,至2009年底仍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2.所属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2003年支出25.33万元购置的一部车辆、2009年支出19.08万元购置的厨房设备和空调等固定资产,均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五)所属单位存在的其他问题。
  1.2009年,所属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装修材料购置、文物复制等支出19.51万元。
  2.2009年,所属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在采购装修材料和购买电脑业务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13.94万元。
  3.2009年6月,所属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对外投资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按规定细化预算;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存留在旅行社的30.16万元,调整账目和报表,今后按规定据实列支;对购置机关办公用房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办公用房纳入账内核算;对部分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将资产按规定纳入账内核算,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在往来科目核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票据的审核管理;对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将对外投资在事业支出中列支的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调整账目和报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宋庆龄基金会应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实物登记,建立定期清查盘点和对账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宋庆龄基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宋庆龄基金会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多计支出的问题,已将存留在旅行社的30.16万元收回,纳入2010年预算管理;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支出和将对外投资作为事业支出列支的问题,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和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已经调整账目;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商出票单位更换了发票。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附:中央预算类级科目说明表.xls

 
  相关附件:  中央预算类级科目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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