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 你局《关于电话营销规范有关执行问题的请示》(京保监发[201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8]38号)作为规范性文件,其制定是以旧保险法为依据的。在新保险法实施后,若其具体规定与新保险法不一致,应适用新保险法的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四日
北京保监局:
你局《关于电话营销规范有关执行问题的请示》(京保监发[201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8]38号)作为规范性文件,其制定是以旧保险法为依据的。在新保险法实施后,若其具体规定与新保险法不一致,应适用新保险法的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