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的公告
文号: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22号 发文日期:2011-05-12 阅读次数:5281次
发文单位:商务部 编辑:Cherry  
 

  2006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当年度第2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0年11月12日,商务部发布当年度第76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1年5月12日终止,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鉴于在规定时效内没有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提出复审申请,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自2011年5月1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