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清单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11]480号 发文日期:2011-08-29 阅读次数:4171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Cher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加大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下发了《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1]10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下发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1]109号).现将这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