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公司会员单位: 为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提升行业信息技术水平,确保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修订了《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业协会2009年9月发布的《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中证协发[2009]154号)和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第六十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1]54号)同时废止。 附件:《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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