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财税〔2018〕110号 发文日期:2018-09-29 阅读次数:6052次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管理,现就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相关的行政处罚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中的“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前未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8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0-02-06]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2019-10-18]
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2019-05-28]
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19-05-21]
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2019-04-02]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