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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家出口退税改革对医药行业影响几何
发布日期:2005/5/18 来源: 编辑:Gary 阅读次数:3330次
 

    5月初,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开始施行。令人惊讶的是,无论是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制药企业,还是大大小小国有、民营性质的各类医药外贸公司几乎都对此事毫不知情。难道此前被炒得火热的出口退税已不再是业内关注的话题?

  一个季度内拿到退税

  “之所以很少人注意到这个新办法的出台,并不是说大家不再关注出口退税问题了,而是因为新办法只修改了部分程序类的条款,并没有涉及到企业广泛关注的内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李刚如是认为。

  据了解,与老办法相比,新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作出调整的部分包括:将出口退税“登记”的做法改为出口退税“认定”;明确规定了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放宽了停止出口退税权的审批权限,由原来的国家税务总局改为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另外,新办法中还首次引入了“出口商”的概念,扩大了出口退免税申请人的范围,明确符合规定可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这些改变与去年年初所进行的退税税率下调以及退税机制改革相比较,的确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因为去年调整所涉及到的恰恰就是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最关心的退税点数、退税周期以及历史拖欠问题。一年之后,医药企业对于这些变革又会有怎样的看法?

  江苏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副总经理陈国富告诉记者,在施行了“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原则后,他们公司历史拖欠的退税款项都拿到了。据他所知,其他企业亦都基本清算完毕。“现在退税已经采取网上申报了,由于我们是省级企业,省财政拨款速度非常迅速,最快半个月就可以退下来。”但他同时也透露说,由于各个地方以及各级政府的财政水平不同,可能一些由市级以及市级以下的财政退税的中小企业并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拿到退税。另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无论是哪种情况,企业一般都可以在一个季度内拿到退税。

  异地出口退税难?

  早在2003年底,当退税机制改革风声刚刚传出时,就有人指出,出口超基数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担退税的办法,将有可能引发异地出口退税难的问题。

  那么,目前现实的情况如何呢?陈国富介绍说,在退税机制转变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们作为一家外贸公司,还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申报退税的时候,有关部门并没有细分追究产品的原始产地,每一笔都及时足额地退给了他们。

  然而似乎并不是每一家企业都受到了同样的对待。何先生任职于一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制药企业外贸部。该公司长期代理其他企业的产品出口,可是去年以来他们被迫中断了这项业务,个中原因就在于他们公司所在地政府对异地货源在该市出口的情况,退税一律说“不”。“他们不会很直接地告诉你不能退税,只会把国家退的那部分给你,其余由地方财政承担的部分就一直拖欠下去,这样我们代理出口的产品价格就要被迫升高,几乎没有了竞争力,所以没办法做下去了。”据何先生了解,采取类似政策的地区并不少见。

  如此看来,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道理和苦衷。一些出口企业众多的省市,由于国际贸易增长迅速,退税所造成的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以浙江为例,有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家向该省下达出口退税指标为370.09亿元,一季度共办理出口退税110.2亿元。目前浙江省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增值税“收不抵退”的现象已有所显露。绍兴市、绍兴县、海宁市、诸暨市等地的出口退税大于或基本接近增值税入库数。

  改革方向备受关注

  这样一个令企业与地方政府皆感为难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给出了一个参考答案。

  4月底,有媒体报道,马秀红在一次会议上透露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方向。她说,商务部有意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制度作出进一步调整,包括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间退税分担比例调整到一个合理的幅度;先从国库全额退给企业,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协调;退税率不能一刀切,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和高能耗类等产品出口,退税率还要“稍微”降低,对于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出口,退税率还要提高。

  肇庆星湖科技财务部的冼先生说,据他了解,前段时间商务部曾经就退税制度改革一事专门到各地考察过。他认为,目前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间以75∶25的退税分担比例应该会作出一些调整,中央财政承担的比例可能会加大,因为一旦地方财政吃紧无力承担而使企业不能及时获得退税,将严重挫伤企业的出口积极性,“这对于医药产业尤其明显,从原料药出口来看,毕竟很多企业的出口利润最终都是靠退税来体现的。”他还认为,如果真的能够实行“先从国库全额退给企业,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协调”,将从根本上解决异地退税难的问题,那对于企业尤其是贸易公司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

  马秀红所提到的最后一点正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退税率问题,对此她有意做了模糊处理。作为医药产品出口的核心部分原料药,其中的绝大多数品种似乎都与“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的称号无缘,那么是否会被归为马秀红所说的“退税率还要‘稍微’降低”的大类中呢?也许2005年就可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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