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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七部委出台减轻农民负担硬性规定
发布日期:2008/7/9 来源: 编辑:Gary 阅读次数:1855次
 

    从今年起,凡涉农价格和收费都要实行公示制,通过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补偿政策及兑付情况也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这是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委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

  七部委要求,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省、市、县三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和规范向农民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各省(区、市)减负机构要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农村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对摊派发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农民负担实行监督卡制。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收费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的制度。

  通知指出,一些地方涉农项目多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向农民和村集体等摊派集资现象有所抬头,农民承担的不合理费用有所增加,农民负担显露反弹苗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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