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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转自营 超市不纳营业税
发布日期:2007/7/22 来源: 编辑:Maggie 阅读次数:3656次
 

某市有一中型规模的超市,该超市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收入约5000万元。超市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实行核定征收。地方税收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该超市主要经营方式为两种:自己经营和组织商家(或个人)经营。自己经营即超市本身自己组织货源,自行保管,自行销售,按销售收入减除购进商品进价作为自己的经营毛利。组织商家经营即超市与商家(或个人)签订《联营协议》,规定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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