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不同税种的业务,以及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的纳税人都是采取将混合销售行为进行业务分拆(成立全资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二级法人)以及对兼营行为进行分别核算,达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但也有例外,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并负责建筑安装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如果还是沿用上述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就会陷入要么适用高税率(增值税),要么虽适用了不同的税率,但企......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对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不同税种的业务,以及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的纳税人都是采取将混合销售行为进行业务分拆(成立全资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二级法人)以及对兼营行为进行分别核算,达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但也有例外,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并负责建筑安装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如果还是沿用上述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就会陷入要么适用高税率(增值税),要么虽适用了不同的税率,但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