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亏损是国家为了扶持纳税人发展,从政策上帮助纳税人度过困难时期的一项优惠措施,它有利于亏损企业在资金上得到及时的补偿,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