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等目的而要设立售房部和样板房,对其管理方式和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是这样规定的,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由于按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规定,公司既可以将上述房产转作固定资产,也可以......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等目的而要设立售房部和样板房,对其管理方式和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是这样规定的,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由于按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规定,公司既可以将上述房产转作固定资产,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