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民营企业在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受到资金严重不足的制约。为了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一些民营企业不得不采取从民间高息借贷的方法来融资。由于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外的部分,不准税前扣除。为了避免利息支出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民间借贷数额较大的民营企业往往会对利息支出作一些节税筹划。但下面的这个方法看似筹划,实则逃税。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