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贵州省某县的一家专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企业,该公司每年的安装收入都在100万元以上。为了解决公司的富余人员,2002年3月,该公司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安装材料销售门市部。几年来,门市部的材料销售收入每年不过3万元到5万元。在申报纳税方面,该公司的安装施工收入都是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而门市部销售的安装材料收入都是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