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国税玄武分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发现,有少数免税企业财务人员在年度汇算申报时,未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完全充分的纳税调整,出现招待费或职工工资超标列支等现象。当税务检查人员作出罚款的处罚时,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政策,调增的所得额同样享受免税优惠,所以税务机关不应对企业处以罚款。 ......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