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额准予按规定抵扣。 (2)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做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不包括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