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此时企业......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