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某酒业公司(以下简称酒厂)酿造生产及销售系列粮食白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一全资销售公司,负责酒厂所生产白酒的销售业务。即酒厂所产白酒以低价(酒厂仅保持微利或亏损)全部售于销售公司,由销售公司加价后以正常价格出售。 此外,酒厂与一商贸公司约定,其所生产的白酒由该商贸公司承销......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一、基本案情
某酒业公司(以下简称酒厂)酿造生产及销售系列粮食白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一全资销售公司,负责酒厂所生产白酒的销售业务。即酒厂所产白酒以低价(酒厂仅保持微利或亏损)全部售于销售公司,由销售公司加价后以正常价格出售。
此外,酒厂与一商贸公司约定,其所生产的白酒由该商贸公司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