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对于以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企业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政策优惠对象是环保项目所得 《企业所得税......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