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结合有关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阐述,本期将探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涉及的税收问题,同时提醒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并正确使用票据。 弄清楚“两金”征免政策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在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时,规定“社会保障基金、住......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上期我们结合有关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阐述,本期将探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涉及的税收问题,同时提醒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并正确使用票据。
弄清楚“两金”征免政策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在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时,规定“社会保障基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