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企业由于其消费税征税环节复合计税等特点,给实务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现结合案例作一简要分析。 宏富公司是从事各种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某外国品牌黄酒400吨,假设每吨到岸价格为2000元,黄酒的关税税率为15%,黄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 <......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酒类生产企业由于其消费税征税环节复合计税等特点,给实务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现结合案例作一简要分析。
宏富公司是从事各种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某外国品牌黄酒400吨,假设每吨到岸价格为2000元,黄酒的关税税率为15%,黄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