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但不包括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但是,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遇到用......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但不包括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但是,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遇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