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和方法进行了规范。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和方法进行了规范。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