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为特定原因终止时,清理企业财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注销清算虽不是所有注销业务的必经程序,但对于企业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清算是必经程序,是结清企业所得税的最后一个环节,但事实上也是管好增值税的最后一道屏障。 <......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为特定原因终止时,清理企业财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注销清算虽不是所有注销业务的必经程序,但对于企业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清算是必经程序,是结清企业所得税的最后一个环节,但事实上也是管好增值税的最后一道屏障。 <......